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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5-04-15 22:57: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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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湛江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抓经济、抓民生、抓环境、抓作风主攻方向,围绕建设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87.51亿元,同比下降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3%;非税收入77.45亿元,同比增长1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73.7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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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05亿元,同比下降1.9%。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73.7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图片2.png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35.54亿元,同比增长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5.2%;非税收入28.84亿元,同比增长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6.04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01亿元,同比下降16.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6.0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6%,同比下降1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38亿元,同比下降3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9.53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37亿元,同比下降0.3%。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69.53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同比下降27.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22亿元,同比下降3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0.78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64亿元,同比下降29.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0.7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同比下降75.4%。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5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23亿元。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8万元,同比下降79.3%。加上调出资金1.49亿元,年终结余400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23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7.2%。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7亿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8亿元,同比下降81.1%。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945万元,调出资金1.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5.9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85.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0.9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53.8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4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86.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1.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85.56亿元。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1284.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9.88亿元、专项债务984.35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2024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9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3亿元(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155亿元);再融资债券28.4亿元(一般债券16.87亿元、专项债券11.53亿元)。

  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全市债务还本支出30.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0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7.7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6.72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1.04亿元。

  二、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24年,受外部环境和内需不足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继续大幅下降,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坚决扛起职责使命,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守正创新、苦干实干,有力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抢抓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重大机遇,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为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各级财政部门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政策工具,合力推动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一是以知难而进的决心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把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纵向联动、部门横向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税务部门在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精准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聚力提升“造血”能力。2024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46.8亿元,以“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轻压力、缓解困难、释放活力。自然资源、土储等部门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形势,加快土地挂牌出让进度,努力保持土地出让合理规模。财政、国资等部门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权转让、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方式,加快推动政府资源资产盘活变现,为稳定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96亿元,同比增长6%,增速全省排名第6位,总量粤东西北排名第1位;有效盘活政府资源资产36.42亿元,带动全市非税收入同比增加12.2亿元。二是以知重负重的担当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新增政府债券拉动作用。瞄准债券资金支持领域和申报要点,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以“一对一”业务模式服务指导县(市、区)、预算单位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储备,不断提高储备项目质量。2024年,全市申报债券项目452个,获财政部审核入库项目共443个,审核通过率98%。成功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63亿元,精准投向产业园区、功能区、典型镇(特色镇)和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作用。争取省在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发行我市再融资债券9.3亿元,助力岁末财政平稳运行。加快推进国债资金申报使用。做好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工作,聚力办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的大事要事。2024年,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1.94亿元,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灾减灾能力;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18.82亿元,支持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实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下,我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增速居全省第5位,为市场注入强劲动力,极大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真正实现惠企利民。三是以知责尽责的实干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紧盯中央、省政策导向和项目资金投向,积极主动谋划,制定《2024年湛江市主动对接上级财政政策资金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实做细政策和项目梳理,努力把政策机遇转化为湛江发展的坚实动力。2024年,争取上级下达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368.88亿元,有力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领域财力保障。成功争取省给予我市临港经济区建设专项补助政策,支持临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等。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沟通对接,推动湛江港获国家批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连接四川、陕西等7个省份的10个陆路启运港,极大增强湛江港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效应,对湛江市充分发挥连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促进广东省与中西部地区经济联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2022—2024年省给予湛江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费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成功争取省延续执行湛江海铁联运支持政策。此外,成功争取省政府批复同意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项目采用政府还贷模式实施。

  (二)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全力支持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2024年,为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在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0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实现100%支出,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落地见效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统筹2.54亿元支持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养殖网箱公共试验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助力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湛江海洋、现代农业、绿色化工三个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65个产业园区、功能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8.74亿元,其中支持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债券资金12.23亿元;统筹1亿元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统筹0.79亿元支持21家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2.18亿元支持宝钢、巴斯夫项目加快投资建设;统筹0.18亿元支持培育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我市主平台及3个省级产业园在全省考核中获评优秀。统筹0.47亿元支持数字化政务服务建设;统筹0.4亿元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统筹0.14亿元支持奖补“小升规”企业;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湛江)服务基地建设,完成数据产品交易金额600万元。二是汇聚合力服务支持“百千万工程”,奋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优先保障。2024年,全市农林水支出50.95亿元,同比增长20.8%;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资金145.69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分配专项债券资金62.87亿元足额满足县(市、区)58个产业园区“造血”项目需求。坚持改革赋能。持续完善财政体制政策。全面落实财政省直管县管理机制,推动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财政结算、库款资金、项目申报由省直接到县(市),延续市级不集中县(市)收入和财力增量政策,进一步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让县域在谋划发展时能够轻装上阵。实施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用好大型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以投促引”,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我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内配套基础项目、产业项目;成功争取海洋牧场项目“补改投”省级资金2亿元,支持湛江国际水产城(一期)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座底式桁架智能养殖平台建设,着力打造蓝色粮仓。创新资金要素保障方式。开设“百千万工程”资金专户,对“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户调拨、专户清算。同时,充分发挥资金要素专班作用,召开专班会议、开展实地调研、举办业务培训近30次,帮助基层提升管财理财水平,激发县域谋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与市纵向帮扶实现双向奔赴,形成全市上下“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坚持整体推进。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5.52亿元,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0.68亿元,拨付粮食风险基金0.81亿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0.25亿元,着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额拨付典型镇培育省级资金(第一批)3.1亿元及考核镇村奖励资金0.15亿元,100%完成省考核任务。争取水利领域专项补助资金8.38亿元,着力支持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0.35亿元支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雷州市新建主导产业为丝苗米的农业特色强镇,着力支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4.99亿元,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6.55亿元支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补齐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2.54亿元,支持推进镇村风貌同步整治、同步提升、融合发展。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支持描绘绿美湛江新画卷。围绕建设生态湛江工作目标,统筹7.82亿元支持绿美湛江生态建设;争取中央下达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麻章区金牛岛红树林片区)资金1.4亿元;统筹45.68亿元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增债券资金42.16亿元、上级专项资金3.52亿元)。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春季和夏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平均为95.85%,超额完成省下达的92.1%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成功申请省专项资金1.63亿元,用于吴川市博茂港湾、雷州三吉湾、吴川金海岸、徐闻外罗湾等美丽海湾建设;我市2023年、2024年在省美丽海湾建设项目竞争性评选中均名列前茅,各获得省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倾情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发展中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多补民生短板,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2024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27.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2%;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38.24亿元、市十件民生实事25.28亿元,不断推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16亿元,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缓解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纾难解困、稳岗扩岗。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技能评价方式,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2024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7万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2024年全市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2.0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33.7%。二是支持加强高层次人才招引。2024年,统筹0.49亿元支持引进博士博士后及企事业高层次人才,拨付319万元用于发放211名硕士研究生专项补助;支持建成启用人才公寓,聚力搭建人才“温馨港湾”。三是加快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投入13.8亿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惠及学生114.33万人;下达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11亿元,改善“三所学校”、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促进质量提升;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0.66亿元,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推进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扩优提质。下达学前阶段生均经费1.02亿元,支持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下达高中生均经费0.78亿元,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学校运转保障能力。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下达现代职业教育相关资金3.31亿元,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1.56亿元支持驻湛高校项目建设,切实支持高校办学水平高质量提升。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统筹1.01亿元落实教师工资“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下达1189万元支持实施“新强师工程”、银龄讲学计划,促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积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92亿元,着力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推动学位建设扩容提质。统筹资金1.87亿元,引导多渠道投入建成新增公办学位20030个。支持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在2024年秋季正式办学,提供优质学位1950个。四是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9元提高至94元;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9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0.39亿元,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40元提高至670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7.18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13亿元,支持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0.21亿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0.34亿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0.29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五是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统筹121.91亿元有效保障企业养老平稳运行;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财政补助资金23.36亿元,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220元,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更加有力。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5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7亿元,惠及我市20万名困难群众和15万名残疾人,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安排彩票公益金1.6亿元重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文化体育事业等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其中安排0.37亿元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优待抚恤更加有力。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相关资金4.23亿元,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培训、优抚对象抚恤和医疗保障等工作。扶助困难国企更加有力。安排2.09亿元用于发放市属企业领导人员退休补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及支持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六是加力支持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2024年,全市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4亿元,同比增长92.1%。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2.3亿元支持台风“摩羯”灾后复产工作,制定《湛江市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及保险理赔组工作方案》,及时开启救灾资金拨款“绿色通道”,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达受灾地区,全力服务保障我市防台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用足用好改革创新这一关键一招,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全力提升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持续用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一是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推动落实已出台的应急救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和公共文化等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市财政局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推动加快建立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十条举措”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推动政府投资项目降本增效,把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二是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全市全面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按照“盘子总控、打破基数、统筹使用、刚性约束、绩效融合、数字赋能”的基本原则,创新改革预算管理方式,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构建应保尽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事前绩效评估(审)+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把利剑,加强大数据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实现对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监督。将事前绩效评估(审)作为新增重点项目的必备条件,从源头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2024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30项,涉及金额4.31亿元,经评估(审)压减金额约1.92亿元,核减率44.5%。四是“数字财政”建设应用深度赋能。聚焦“收入预算统筹”,将各部门取得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等海量数据接入“数字财政”系统,实现非税收支管理大数据化;聚焦“支出流程优化”,在“保基本民生”资金基础上,将市级“百千万工程”专户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新增纳入财政绿色拨款通道,加力支持推动“两重”实施和“两新”工作;聚焦“财政治理科学”,将纳入我市重点监督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由17项扩充至87项,持续强化中央资金全流程动态监管。“数字财政”作为湛江市数字化优秀案例在数字湛江高质量发展大会进行重点展示。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获评全国先进。在省内率先应用“1+X”远程异地评审套件系统,完成广东省首个应用远程评审单元间(评标舱)跨省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开启广东省政府采购集成化远程异地评审第一标。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2024年促成“政采贷”业务266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1.02亿元,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局获评全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荣获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颁发的政府采购优秀组织奖。六是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不断加强。完善工作机制,财政总决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分析参谋助手作用,更好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提升决策支持能力。我市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全省一等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获全省二等奖。七是财政预结算审核提速增效。通过优化流程、完善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等措施,整体提升财政评审质效,重点项目平均审核时效提升达50%。

  (五)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原则底线,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挑战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依托数字财政系统,持续跟踪财政运行和库款水平,捕捉“三保”保障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有保有压、精打细算,确保“三保”不出问题。经共同努力,全市“三保”支出358.4亿元,“三保”保障总体平稳有序。二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在人大批复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坚持举债与财力相匹配。合理统筹财政资金、运用再融资债券政策认真履行偿债责任,2024年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额度28.4亿元,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始终保持总体安全可控,隐性债务继续保持“零增长”。三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制定印发《湛江市2024年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2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开展存量资金核查工作,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能力。

  (六)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建宣讲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财政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被授予“湛江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及获评首批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第三党支部被授予“湛江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局领导班子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全方位深层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90个并制定防范措施179条,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统筹抓好选育管用工作加大干部选拔配备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2024年提拔科级实职干部12人,其中90后、80后占比超八成;职级晋升21人。坚持以专业训练赋能,对新入职干部实行“初任培训+岗位锻炼+基层锻炼”的针对性、递进式培养;举办领导上台授课8场次、各类教育培训44场次,不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履职本领。2024年,市财政局1人入选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库,3人获市高层次人才卡(C类)。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需在开源节流上下更大功夫;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需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上下更大功夫;部分县(市、区)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需在增强财政稳健性上下更大功夫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湛江实践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重大判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经济财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湛江实践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新的发展动能,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特别是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以及出台实施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不断增强和巩固。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等政策正在加快落地,将有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并带动房地产及建筑业相关税收恢复增长。但同时,受大额一次性税源及免抵调库收入减少、非税收入挖潜增收空间收窄、重点企业留抵退税规模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依然较大。从财政支出看,为充分体现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释放积极信号,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强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各领域资金需求较大,补齐民生短板等都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总的看,2025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必须准确把握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推动中央及省、市重大任务部署落实。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抓经济、抓民生、抓环境、抓作风主攻方向,围绕建设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着力扩大内需,着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5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全面加强经济形势研判,把收入组织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着力涵养财源,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努力壮大可用财力。加强本级财力、上级补助等财政资源联动统筹,用足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对标中央、省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申报要求谋划储备项目,推动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盘子。

  有保有压、讲求绩效。时刻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腾出资金用于落实底线民生保障和国家及省、市部署重点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政策到期或攻坚任务已完成、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分类予以取消、调整。预算安排根据当年可用财力、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进一步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破除部分领域财政保障存在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支出固定化、绩效低效化等问题。

  规范管理、行稳致远。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落实预算法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财政行稳致远。

  (四)2025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预期收入169.9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4.51亿元,同比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5.6%;非税收入75.4亿元,同比下降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630.63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07.47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0.63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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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6.9%,预期收入68.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5.2%;非税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42.73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98.5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2.73亿元。

  2.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122.07亿元,同比增长146.3%。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7.2亿元,同比增长22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71.73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13.5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1.73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1.95亿元,同比增长163.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1亿元,同比增长179.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70.52亿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8.8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和债务还本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0.52亿元。

  3.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1.4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7729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48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5万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0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93亿元。按照2025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93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期情况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659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0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489万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94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540万元。按照2025年收入总规模计划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540万元。

  4.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收入204.07亿元,同比增加18.14亿元,同比增长9.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支出192.25亿元,同比增加7.24亿元,同比增长3.9%。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11.82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175.2亿元。

  5.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计划,统筹再融资债券和本级资金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其中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2.99亿元,利息41.2亿元。

  6.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安排科技发展专项、科研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商务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等资金9.38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29.52亿元),支持加快构建具有湛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着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安排“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品牌建设、良种良法、公路水路运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人大建设、支持西部帮扶协作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20.83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22.35亿元),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着力推进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安排“红树林之城”建设、污水处理、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清拆、鹤地水库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3.13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1.5亿元),支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构建绿美湛江建设新格局。

  ——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保、残疾人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困难群众救助、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双百工程、优抚对象补助、促进就业创业等经费26.66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8.57亿元),不断改善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支持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培优、生均拨款、新增学位建设、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发展专项、人才公寓专项、人才就业等项目资金8.16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18.32亿元),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着力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宣传、媒体合作、区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承办全运会赛事等文体赛事等经费0.95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3.62亿元),支持加强高品质文化供给,更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着力巩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安排铁路航空补贴、公路建设、公交补贴、大桥养护等项目资金9.98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59.31亿元),支持完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着力支持构建新安全格局。安排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等资金5.33亿元(另申报新增债券资金2.1亿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另外,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将全力向上争取中央、省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对交通、教育、卫生、科技、市政、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等领域安排不足的项目,通过上级专项、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债券等资金统筹安排。

  四、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

  准确把握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密切跟踪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评估和完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全力在抢抓机遇中主动作为。落实提振消费的财税政策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培育壮大文旅、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利用专项债券加快临港经济区和其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加强项目与资金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新增债券、上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一盘棋做好“钱生钱”文章,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做好“开源”文章。落实好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全力稳定税收收入形势;强化企业税收征管服务,不断加强税源建设。围绕钢铁、石化等先进制造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延伸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根基。用足用好增量政策盘活闲置土地,按照“一地一案”继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探索土地价值提升路径,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全力推进河流水库综合治理、矿业权出让、拆旧复垦、水田指标和耕地指标等政府资源资产盘活工作。做好“争取”文章。重点关注和研究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地方专项债发行等方面带来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强上下联动,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和动态,提前做好承接准备。积极反映我市实际需求,争取更多有利于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盘子。做好“联动”文章。加强财政国资国企统筹联动,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争取国家土地储备债券,利用土地储备债券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回购闲置土地,减轻国企和市场经营主体负担,增加国企和市场经营主体现金流,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增强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拓展与省属国资国企合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探索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好“撬动”文章。聚焦现代农业产业、现代化海洋牧场、先进制造业发展等能够形成经营性资产的项目,稳妥推进“补改投”改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引入优质社会资本投向主平台产业项目,有效发挥基金放大效应,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将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产业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乡村产业等建设,更好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聚力提升城镇建设能级,支持加快培育典型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推进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强化财政对稳就业的支持;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方面补助政策,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用心用情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笑容更多、心里更暖。

  (四)积极探索财政改革管理新路径,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为规范、财力分布更为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聚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支出标准、数字财政赋能等方面发力,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数字财政深度赋能。探索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开展预算编制、执行、核算、监督、非税收支、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全链条业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精准高效。

  (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织密织牢财政运行安全网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加强对县(市、区)预算编制的指导,结合财力落实市级对省直管县的监管帮扶责任、对市辖区的兜底责任。加强“三保”运行监管,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实时监测县(市、区)“三保”执行情况,增强库款调控能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不断完善健全政府债务管控制度,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强化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压实还本付息责任,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等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并把监督结果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财会监督对财政运行、财政政策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

  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不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深化,不断巩固发展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有力有效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各项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湛江实践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此外,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查。


2025年湛江市本级政府预算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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