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8年湛江市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94.3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逐年上涨,预算金额虽然与上年持平,实际是逐年递减趋势,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开支呈现逐年只减不增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7年并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计划,故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67.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67.83万元,占比71.9%,与上年持平, 2018年财政批复预算数和2017年批复预算数一样,无增减原因为物价逐年上涨,预算金额虽然与上年持平,实际是递减。
3.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我部门考察学习的兄弟单位、接待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县(区)单位误餐费,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5万元,占比28.1%, 2018年财政批复预算数和2017年批复预算数一样,无增减原因为物价逐年上涨,预算金额虽然与上年持平,实际是递减。
我部门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使得实际开支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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