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湛江市委员会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团委是市委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团市委设5个职能部室,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青工青农部。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执行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2、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3、组织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4、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5、密切与其他省市青年的联合和合作,加强同台、港、澳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发展与世界各国青年的友好关系。指导各级青联组织和青年社团开展活动。6、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7、受市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8、完成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团委机关总编制数1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人员2人。
市团委2017年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在职13人,离岗退养1人,雇佣制后勤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团委2017年收入预算333.83万元(含预算安排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基金预算安排的拨款)、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市团委2017年支出预算333.83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9.75万元,占总支出的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1万元,占总支出的1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专项支出1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34%。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83%,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占17%,比上年减少0万元。
2017年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83%,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占17%,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附件: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2015年度湛江市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