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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7-11-06 11:12: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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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省编办批准改定为正处级,负责湖光岩风景区的管理。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园艺科、综合管理科、资源保护科、营销发展科5个科室(正科级),下属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湛江市玛珥湖医疗保健中心和湛江市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三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对湖光岩的湖水、空气和地质资源进行保护;对湖光岩风景区进行开发和建设,为医疗保健,旅游提供服务,并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本部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337人,离退休人员共22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强化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增源节支,对景区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开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地质公园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为下次评估做好准备;湖光岩争取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森林公园争取成功创建4A级景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938.59万元,较2016收入预算6665万元增加1273.59,增幅19.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调资以及项目经费补助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938.59万元,较2016支出预算6665万元,增加1273.59,增幅19.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调资以及项目经费补助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34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95.9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422.95万元,比2016年1589.40万元,增加833.55万元,增长52.44%。主要原因是: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维修维护、专项等费用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70.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二)全年公车运行维护费42.64万元。
     2017年公车运行预算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2017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运行费用会有所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与2016年公务接待同比下降51%,主要原因以下:
     1、2016年通过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再评估,下次接待评估是4年后。
     2、2016年通过了全国服务标准化景区检查后,预计下次检查是在2年后。
     3、2016年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并成功申报。
     4、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风景名胜区检查。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8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102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2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管理局共有在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机关公务用车1辆,待政府处理0辆;保健中心共有车辆4两,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森林公园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消防车、水车、搬运车等)14辆,其他用车(观光车、护林及巡逻摩托车)2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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