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全市审计机关行业管理和业务建设,负责对本级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审计;对全市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施审计;对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1、下属单位1个直属分局,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2、湛江市审计局隶属市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经费是由财政全额拨付。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税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绩效科等9个科室。
3、市审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5人。2015年末全局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离岗退养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对全市2016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十大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及社会保障类资金审计、2016全市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及省、署追加各项审计项目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 147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70.24万元(含预算安排拨款1425.2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 1470.24万元,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862.24万元,占总支出的5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8.66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99.28万元,增长13%,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车改补助及人员经费 。
项目支出预算608 万元,占总支出的41 %,较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 23%,增长原因主要是各项审计项目的大幅度增加的项目资金增加 。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费用与上年(12.28万元)相比维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占32%,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国(境)费经费开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占42%,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不变,但随着车龄增加,车用油、购买保险、维修维护等方面支出有所增加,计划通过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运维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24%,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活动大大减少,正常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支出基本趋于平稳。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6.29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3.34万元,增长了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增人增资,其中日常公用经费5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5.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5.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由于2015年9月份公务用车改革,本部门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审计外勤。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审计局专项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务共预算当年拨款1470.2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