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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6-05-08 13:17: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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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阳光财政”的理念,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效明显。

  一、夯实基础,完善载体,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专报信息等途径公布财政信息达6758条,做到了信息公开渠道多,覆盖面广。主要做法是做好“四个到位”和完善“三个平台”。

  (一)做好“四个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

  一是人员落实到位。人力、物力的投入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我局成立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25个科室(中心)均有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公开工作,使全局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规章落实到位。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保证。2015年,我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重新修订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评议考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细化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责任,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等事项严格按照明确的程序及时主动公开,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使财政干部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和细致。

  三是信息公开范围界定落实到位。明确的公开范围和界限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根本。我局在严格贯彻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保密法》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准确把握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界限,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外,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如实及时公开,并做到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具体明确,真实可信。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56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信息涵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信息、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

  四是信息公开教育宣传到位。充分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我局注重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把握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

  (二)完善“三个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一是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对应栏目实时对接,主动同步更新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562条;进一步优化意见信箱、政民互动专栏,通过政民互动反馈信息868次;配合市政府网站做好在线访谈及微访谈工作1次;进一步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功能,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财政信息20条。

  二是完善内部刊物宣传平台。编写《湛江财政信息专报》280期、《湛江财政信息》4期,出版《湛江财政》杂志4期,在全国各类报刊发表通讯、消息等报道63篇,及时将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财政系统日常重要工作和各项财政改革进展情况编写成信息,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发布。同时每期信息均分别报送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财政系统各级单位,使各级、各部门及时了解我市财政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咨询服务平台。制定财政信息咨询服务规范程序,对采取面对面、电话、信函等方式咨询财政信息的群众,由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进行接待、收阅和解答,做到专人受理答复、一站式服务。2015年,通过面对面、电话反馈会计信息达5000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时答复率达100%。

  二、提升效能,勤政廉洁,“阳光财政”初步形成

  通过大力抓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的实施,有助于加快财政改革的进程,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是提高了财政工作效率。及时将财政政策和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既是落实王中丙市长提出“三服务”指示的重要举措,更可以方便办事单位和群众,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我局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

  二是提升了财政工作水平。将财政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对财政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都提出更高的要求,使财政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执法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提升了财政部门的执法水平。

  三是推动了勤政廉政建设。通过抓好内外信息公开,维护服务单位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内外监督,有效促进财政部门的自身建设,淡化财政干部的权利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

  四是调动了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实行信息公开,让干部、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优化了政务环境。通过把监督权交给社会,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提升财政干部形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财政工作,更加支持财政工作,有效优化了政务环境。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三者相对独立分散,未能实现有效融合;三是有待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和研究,长效工作机制仍未建立。

  三、积极改进,不断提升,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要以新预算法为统领,继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

  (一)继续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提高干部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指导,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科室(中心)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财政政策、办事程序等作为重点公之于众,推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优化纸质、网络等平台的信息公开力量,大力完善网站建设,充实栏目内容,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将政务微博、微信融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完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电子平台融合,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由“单线公开”到“双线互动”的转变。

  (三)继续健全监督体系,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量

  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执行透明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联系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完善的财政信息公开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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