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正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科、资产与基建管理科、行政会务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车辆管理科。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个单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1、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下简称市四套班子)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四套班子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市四套班子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和宿舍楼房的规划、建设、改造、修缮、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四套班子机关办公区、宿舍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液化气管道等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及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4、负责市四套班子机关的行政事务、会议事务,以及市四套班子办公区及宿舍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5、负责市四套班子领导生活保障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四套班子领导的工作用车和市四套班子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维修、更新管理工作。
6、负责市四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财政供养人数620人(含市四套办公室及机关事务局)。其中:在职人员291人,离退休人员32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14325.16万元(含市四套子办公室及机关事务局),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4223.1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支出预算14325.16万元(含市四套子办公室及机关事务局)。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8651.11元,占总支出60.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72.8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674.05万元,占总支出的39.59%。
2016年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9.54万元,比上年减少396.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9万元,占0.17%,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64万元,占63.88%,比上年减少394.3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2016年公务车辆改革,车辆保有量下降,二是没有公务车购置计划;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占35.96%,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