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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

时间:2016-03-28 16:28:00 来源: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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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表

一、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我会成立于1989年,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湛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三科一室:康复科、教育就业科、组织联络与维权科和办公室。 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4人(含工勤人员2人),领导职数4名,科级职数5名。现有人员14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副调研员1人,正副科级5人,副主任科员2人,工勤人员2人。 湛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核定财政补助一类编制人数20 人;湛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核定财政补助一类编制人数8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落实好“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和部署,全面规划好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湛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1.继续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各县(市、区)要以示范区、示范镇(街)为模式,竭力推进本地残疾人社区康复又好又快发展。2.继续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先行先创工作。麻章区、徐闻县力争2016年通过省评审组的复评;3.继续做好残疾人“居家康复工程”,让有需求的各类残疾人得到优质的服务;5.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0—6岁四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工作;6.继续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托卫生医疗服务机构,认真做好低视力验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白内障复明手术等视力残疾康复工作;7.继续做好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工作,加强精防康复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的救助力度;8.认真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配发工作,保障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到基本辅助器具,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9.切实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积极选送康复专业人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资格认证,做到持证上岗,技术过硬;10.积极做好儿童残疾预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儿童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工作机制,开展残疾儿童随报和早期康复工作;11.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努力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各县(市、区)残联要充分利用省级竞争性扶持资金,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抓紧抓好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湛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力争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二)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步伐,开展残疾人的教育、就业、扶贫工作。

1.做好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工作。一是积极主动与市教育部门和雷州、廉江、遂溪等地政府联系、沟通,加快特殊学校的建设步伐;二是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好教育部门对贫困适龄残疾儿童的入托,入学进行扶助;三是继续做好我市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积极扶助残疾人接受高中以及高等教育。

2.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一是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抓好服务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二是加大力度,确保残保金征收率。严格落实省网上办事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工作。增强法律手段,对未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又未按时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必要时采取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残保金的及时入库;三是加强残疾人基地的建设,按省扶贫、就业基地建设要求,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发挥基地的辐射作用,举办各类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是切实做好残疾大学生就业援助活动,建立残疾人毕业生实名制统计台帐,做好就业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准确掌握每一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状况,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和自主创业;五是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征集、安置工作,向市直和市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集公益性岗位,组织残疾人、单位供需见面会,进行双向选择。

3.做好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调查摸底统计和上报工作力度,做好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两金”发放工作;二是积极主动与市民政、人社部门联系、沟通,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全市社会救助的总体规划,协助做好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申办工作;三是做好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工作;四是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与市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宣传、检查和执法行动,对未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和未按时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上门催纳催缴和督促,以确保我市残保金的应收尽收;五是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步伐,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三)加大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与残疾人组织、维权、信访工作力度。

1.建立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2.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的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素质; 3.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指标数据更新工作顺利实施;4.开展春节、全国助残日走访慰问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温暖、献爱心,使更多残疾人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5.加强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网络组织体系的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发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管理、服务”作用;6.加强对各县(市、区)残疾人证管理和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7.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有关残疾人的优惠规定,加强残疾人法律缓助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9.积极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电脑录入的申报工作,并组织做好燃油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10.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落实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四)认真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

1.加大宣传声势,充分动员社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与湛江电台办好《大爱有声》残疾人专栏节目,抓好系列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报道,积极开展好新闻评选活动,并将优秀新闻作品选送省参加评选;2.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争取成立市残疾人艺术团,解决人员编制问题,落实相关运作经费;3.推动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争取在市公共图书馆建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29.92万元,比上年减少931.32万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上年承办广东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本年度减少项目预算。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29.92万元,比上年减少981.32万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是上年承办广东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本年度减少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2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厉行节约公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6万元,增长97.71%,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未批复湛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7万元,水费2.6万元,邮电费4.8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22万元,其他交通费1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联系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体育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6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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