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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预算表格)

时间:2016-08-03 20:35: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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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社工委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社工委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实行委员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市社工委履行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社会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参与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等职责。

市社工委下设社会建设指导科(办公室)、公共服务促进科(群众工作科)和社会组织工作科(社区建设指导科)等3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122号)规定,我委设行政编制9名,实有人员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有人员1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5.13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85.1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85.13万元。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2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4.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2.85万元,增长23.4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都随之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65万元,占总支出的35.11%。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8.1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一个省、市“徐闻县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创新试点项目创建专项经费。

湛江市社工委2016年“三公”经费

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4万元,比上年减少7.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6.5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不变,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附件:【市社工委】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含收支总表、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三公经费表、按经济分类表、按功能分类表)

附件:2016年湛江市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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