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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17 10:47:00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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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路政、运政和港口的行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港航有关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和代征;负责交通稽查站的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承担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港口(包括公用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站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港口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大宗外贸等物资运输,协调中央、省驻湛的交通运输邮电单位的工作。

7)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推广应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港口及水运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地方铁路建设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管理。

9)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1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10个预算单位,下属10个预算单位分别是: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管理处、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公共交通管理中心、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湛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湛江市交通局交通违章处理中心、湛江市港口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湛江市交通局赤坎道路运输管理总站、湛江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湛江市港口环保监测站、湛江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总收入87730.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808.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816.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639.95万元,下降63.19 %。主要原因:项目类收入减少。

2.其他收入32991.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510.5万元,增长6752.76 %。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款项不能放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变更,导致其他收入出现大幅度的变动。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总支出87730.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952.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3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89万元,增长85.03%,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省财政增加对该类项目资金的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和福利费、死亡抚恤费及殡葬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01万元,增长28.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资及增发了住房改革补贴。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出现轻微上浮。

4.城乡社区(类)支出384.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662.57万元,降低96.18%,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收入下降进而对应的项目类支出下降。

5.农林水(类)支出1426.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水利工程建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18万元,增长1426.18%,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市交通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加大对该类项目的投入力度。

5.交通运输局(类)支出60209.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596.04万元,降低36.49%,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收入下降进而对应的项目类支出下降。

6.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万元,降低96.23%,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收入下降进而对应的项目类支出下降。

7.住房保障(类)支出121.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71万元,增长26.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增发了住房改革补贴。

8.其他(类)支出0.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杂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2.17万元,降低99.9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严控其他(类)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08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17.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911.59万元,增长659.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括市级预算资金,而年末决算数是包括市级预算资金及省级下拨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7.16万元,增长967.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到政府性基金的预算,年中根据业务需要追加该类项目资金,属于预算调整范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5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45.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439.17万元,增长619.3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括市级预算资金,而年末决算数是包括市级预算资金及省级下拨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14.16万元,增长914.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到政府性基金的预算,年中根据业务需要追加该类项目资金,属于预算调整范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143.38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625.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6.0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1万元,主要用于殡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农林水(类)水利(款)1426.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40226.6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管理经费;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14.92万元,主要用于运输行业油价的补贴;交通运输(类)车辆购置税(款)204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基础性建设;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 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经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121.68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补贴;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241万,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143.16,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30万,主要用于其他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18万元,完成预算92.43万元的7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23万元,完成预算76.26万元的7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6.17万元的67.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4万元,增长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万元,增长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8.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时间长,维修费用提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3万元,占84.39%;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占15.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9.23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0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和一般执法执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107次,接待人数共958人。主要包括省厅各项业务检查以及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学习等产生的接待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万元,比上年减少121.96万元,降低3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5日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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