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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17 17:03:00 来源: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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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电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选、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交通、商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交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5、指导工业、信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6、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8、拟订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和糖业生产的指导协调工作。

9、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11、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12、协助推进国家、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3、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4、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诉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5、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商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湛江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广东省湛江南药试验场、湛江市节能监测中心。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设13个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行政单位)、无线电管理监测站(事业单位)、湛江市节能监察中心(事业单位)、广东省湛江南药试验场(正科级二类事业单位),挂靠单位为原副食品办(原果菜办)。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75名,其中:行政编制64名,后勤服务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数72,退休人员64人,离休人员3人。

2)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编制7名,其中:事业编制6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在职5人,含后勤服务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3)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编制15名,现在职9人,财政供养9人

4)湛江市节能监察中心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6人。财政供养人员为现有在职人员11及退休人员6人

5)广东省湛江南药试验场定编人数15人,实际在编在职人员10人,在编退休人员2人,编外退休9人。经费由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第二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总收入3213.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8.69万元,上年结转-1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52.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99.34万元,下降61.33%。主要原因:2015年度决算把财政直接拨付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纳入我局决算,导致上年度决算数据增大。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5.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省对我市中小企业局的扶持资金增多。

4.经营收入43.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南药厂经营得当,经营收入增多。

5.其他收入7.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租闲置房屋。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总支出3213.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10.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8.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8 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工资福利增多。

2. 科学技术支出106.89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人员社保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8.53%,主要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

4.节能环保支出250.4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6.56万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能型企业奖励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2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2.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53.30万元,增长81.86%;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下达专项经费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5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3.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4.47万元,增长33.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工资福利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2143.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1010.5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与发展协调、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技改工作等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55万元,完成预算76.72万元的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3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73万元,完成预算65.22万元的5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7.5万元的130.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6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0 万元,增长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万元,增长23.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调研次数增多,公务车用油量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多的主要原因是招商任务加重,招商活动以及接待外商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3万元,占78.00%;公务接待费支出9.82万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35.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78.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5.27万元,增幅为 5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费用支出。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报废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2016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9.8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22.00%,共接待56批次,186人次。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2万元,增幅为39.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量增多,加大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6万元,比上年减少18.41万元,降低9.9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压减不必要的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8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万元及以上)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4.00 万元。

共组织对“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2.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附件:2016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表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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