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政法机关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市委工作部门,与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办、市委维稳办、市调处办等部门合署办公,共设11个职能办(处、室、科)。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市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5、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分析社会安定形势;督促检查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重大措施和提出建议。
6、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督导防范与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社会宣传工作。
8、协调处理跨省、市、县界的山林、土地、滩涂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表市政府行使跨县(市、区)以及县(市、区)以下重要的山林、土地、滩涂权属裁定权;指导、协调全市调处纠纷工作,掌握分析各类基层纠纷动态,督促检查调处纠纷各项措施的落实。
9、研究和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10、承办市委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省综治办、省防邪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委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共60人,其中干部49人,职工11人,离岗退养2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23人,退休职工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下,我委今年顺利开展了各项政法工作,并重点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我委做好了全国两会、省运会、海博会等维稳安保等工作,并办理案多宗,如山林土地纠纷案、涉法涉诉重信重访等案。
二、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收入决算1939226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76122.07元,其他资金收入1016138元。与上年收入决算13940476.29元比增加5451783.78元。原因是2015年有其他资金收入和2015年公务员增加工资等。
三、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
1、2015年支出决算1736720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142135.04元,其他资金支出225071.33元。与上年支出决算14626958.48元比增加2740247.89元。原因是2015年有其他资金支出和人员经费(工资)支出等。
2、2015年财政拨款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9707264.13元(其中人员经费9367317.36元、日常公用经费339946.77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36220.29元比增加1071043.84元。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增加工资。项目支出决算7659942.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4500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614942.24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990738.19元比增加1669204.05元。原因是2015年有其他资金支出,而2014年没有其他资金支出。
3、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7142135.04元与年初预算数11297200元比增加5844935.04元。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增加工资,而2015年的年初预算财政未纳入安排。2015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较多。
四、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289982.14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年初预算数25300元比节约了100%,与上年支出决算数25300元比减少25300元。原因是2015年我委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出国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费支出633147.84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5年无购车情况),公务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0元一致,与上年支出决算数178500元比也节约了100%,原因是2015年没有公务购车。公务车保有量与上年18辆比减少5辆,其中:报废2辆,拍买3辆,原因是2015年10月开始进行公务用车改革。(2)全年运行费支出633147.84元,平均每辆48703元。与年初预算数791800元比节约了158652.16元,与上年支出决算数879700元比减少246552.16元。原因是2015年10月开始湛江市所有行政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我委严格控制运行费,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668.5元,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989人次,与年初预算数110007元比增加38661.5元,与上年支出决算数157500元比减少8831.5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4、会议费全年支出508165.8元。比去年380913.24元增加了127252.56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省运会在湛江举行,召开多次维稳安保工作会议,促使会议费增大。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9万元,比2014年32.72万元增加1.27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中办公费用支出增大。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3%。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账面共保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已报废未办理销账手续公务用车3辆、待拍卖处置公务用车4辆、转赠未办理资产移交公务用车1辆。
附表:2015年度湛江市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