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中心基本情况
(一) 中心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公积金筹集科、公积金贷款科以及雷州、廉江、吴川、徐闻、遂溪等5个办事处,办事处为中心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心共有在职在编职工49人,其中本部30人,办事处19人;退休职工5人。借用银行人员5人;聘用合同工29人,其中本部14人,办事处15人。
(二)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中心以“服务建设幸福湛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为发展方向,坚持“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促发展”的工作目标,提升管理成效,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住房公积金实际归集286,679.42万元,提取176,093.4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40,251.10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收入决算905万元,其中财政核拨收入905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支出决算899.63万元,其中:财政核拨支出899.63万元。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48.44万元,占38.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3万元;项目支出551.19万元,占61.27%,主要项目支出有:住房公积金宣传费79.69万元,印刷费15.18万元, 邮电费(住房公积金网络费)11.06万元,培训费40.61万元,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等其他资本支出125.28万元。
2012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551.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城乡社区事务(类)政府住房基金支出(款)管理费用(项)决算项目支出551.1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252.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商品和服务支出548.6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宣传费79.69万元,印刷费15.18万元,邮电费(住房公积金网络费)11.06万元,培训费40.61万元;
2、其他资本支出125.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费62.12万元。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6.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79万元,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1辆,购置支出16.11万元(其中车身价14.77万元,购置税及上牌费1.34万元),平均每辆16.11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0辆(含各办事处),全年运行费支出17.68万元,平均1.7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往来及业务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