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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立案条件和受理渠道的公告

时间:2024-10-29 09:18:36 来源: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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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二、立案条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三、 受理渠道

  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湛江市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举报人可以拨打0759-123150759-12345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举报。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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