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质监局关于2016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的公告
湛江市质监局关于2016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的公告
根据2016年湛江市质监局食品相关产品专项风险监测计划安排,现将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电饭锅塑料饭勺、电热开水壶盖)、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电饭锅内胆及其他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食品用金属制品(不锈钢电热开水壶及其他食品用金属制品)等3类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湛江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2016年湛江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
实施细则
1 目的
根据湛江市2016年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风险管理,防范和消除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规范全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16年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监测范围包括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电饭锅塑料饭勺、电热开水壶盖)、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电饭锅内胆及其他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食品用金属制品(不锈钢电热开水壶及其他食品用金属制品)等三类产品。
3 检验依据
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
GB 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 11678-1989《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
GB/T 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72-2003《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81-2003《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SN/T 2046-2008《塑料及其制品中铅、汞、铬、镉、钡、砷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SN/T2829-2011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金属材料 食品模似物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SN/T 2891-2011《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聚乙烯、聚丙烯中个铬、锆、钒和铪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4 抽样
本风险监测的对象为生产企业,采用购买产品的方式获得检测样品,每个类别每家生产企业抽取一组检测样品。
1、塑料饭勺
塑料饭勺是一种与主产品(电饭锅)不连体的、可独立分离的附件,本次的采样方法如下:在电饭锅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内,选取企业主导的(或主要的)规格的电饭锅产品,随机抽取三个电饭锅,开箱取出其中的塑料饭勺,用封样袋将其封装好作为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的检测样品;电饭锅内胆则用于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或食品用金属制品的检测样品。
2、带塑料盖的不锈钢电热开水壶
塑料盖的采样方法如下:在不锈钢电热开水壶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内,选取企业主导的(或主要的)规格的、且不锈钢电热开水壶盖为塑料材质的产品,随机抽取三个不锈钢电热开水壶作为检测样品。每家生产企业抽取一组检测样品。其塑料盖用作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的风险监测;不锈钢壶身用作食品用金属制品的风险监测。
3、带金属盖的不锈钢电热开水壶
本次的采样方法如下:在不锈钢电热开水壶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内,选取企业主导的(或主要的)规格的、且不锈钢电热开水壶盖为金属材质的产品,随机抽取三个不锈钢电热开水壶,其金属盖及不锈钢壶身用作食品用金属制品的风险监测。
4、电饭锅内胆
4.1、电饭锅、电饭锅内胆生产企业
该类企业监测的产品为电饭锅内胆,本次的采样方法如下: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选取企业主导的(或主要的)规格的电饭锅内胆,随机抽取三个为检测样品。当企业的成品库没有电饭锅内胆成品时,可以在企业的生产线上抽取。
4.2、使用外购内胆的电饭锅生产企业
该类企业监测的产品为电饭锅内胆,但抽取的样品为成品电饭锅。本次的采样方法如下: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选取企业主导的(或主要的)规格的电饭锅,随机抽取三个为检测样品。
5 检验要求
5.1、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
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专项风险监测项目为,A类:卫生指标GB9688-1988中的: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B类:不列入卫生标准中有害的砷、钡、镉、铬、汞、铅、锑、锗、锆、钒、铪等元素。
表1: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专项风险监测方案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判定依据 | |
A类 | 蒸发残渣 |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60-2003 | GB 9688-1988 |
高锰酸钾消耗量 | |||
B类 | 砷(As) | 《塑料及其制品中铅、汞、铬、镉、钡、砷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SN/T 2046-2008 | 仅提供检测数据供参考 |
钡(Ba) | |||
镉(Cd) | |||
铬(Cr) | |||
汞(Hg) | |||
铅(Pb) | |||
锆(Zr) |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聚乙烯、聚丙烯中个铬、锆、钒和铪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SN/T 2891-2011 | 仅提供检测数据供参考 | |
钒(V) | |||
铪(Hf) |
5.2、电饭锅内胆
电饭锅内胆专项风险监测项目为,A类:卫生指标GB11333-1989中的:锌、铅、镉、砷;B类:不列入卫生标准中有害的铬、汞、铜、镍、锑等元素。
表2:电饭锅内胆专项风险监测方案
监测项目 | 试验方法 | 备注 | |
A类 | 锌(Zn) |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72-2003 | GB 11333-1989 |
铅(Pb) | |||
镉(Cd) | |||
砷(As) | |||
B类 | 铬(Cr) |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金属材料 食品模似物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SN/T2829-2011 | 仅提供检测数据供参考 |
汞(Hg) | |||
铜(Cu) | |||
镍(Ni) | |||
锑(Sb) |
3.3、不锈钢电热开水壶专项风险监测项目为:A类:卫生指标GB9684-2011中的:铅、铬、镍、镉、砷;B类:不列入卫生标准中有害的铜、锌、汞、锑、锰等元素。
表3:不锈钢电热开水壶专项风险监测方案
监测项目 | 试验方法 | 备注 | |
A类 | 铅(Pb) |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81-2003 | GB 9684-2011 |
铬(Cr) | |||
镉(Cd) | |||
镍(Ni) | |||
砷(As) | |||
B类 | 汞(Hg) |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金属材料 食品模似物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SN/T2829-2011 | 仅提供检测数据供参考 |
铜(Cu) | |||
锌(Zn) | |||
锑(Sb) | |||
锰(Mn) | 参照《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金属材料 食品模似物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SN/T2829-2011 | 仅提供检测数据供参考 |
6 判定原则
按本细则中5 检验要求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当有一项或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A类项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本次风险监测抽查的B类项目只是监管的参考项目,不作判定。
7 异议处理复检
当A类项目不合格时
7.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与不合格质量数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申请复检者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7.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