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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

时间:2017-07-03 18:03: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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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南三滨海旅游示范区公共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指导和引领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及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故救援演练工作,并做好应急演练评估工作。

三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严格要求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备案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受理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四是金属冶炼、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中央、省驻湛单位(企业)以及市属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其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备案。

五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79号)

附件:粤安监应急〔2017〕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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