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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5-10 11:26: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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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湛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

4月13日早上5时40分,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中交四航局一公司东江口预制厂内发生一起龙门吊坍塌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批示要求“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全力救治伤员,查清事故原因。请各地认真排查施工工地存在的隐患,切实整改,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市委书记魏宏广同志要求深刻吸取东莞事故教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行动;王中丙同志批示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建筑工地和港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东莞市“4·13”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因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省、市汛期安全事故预警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督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检查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由住建部门牵头,交通、水务、公路、城市综合管理、电力等部门配合,检查在建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防范建筑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恶劣天气预防事故措施不落实、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上岗等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防暑降温防范中暑事故发生,对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工人要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

(二)交通运输(港口安全):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全监管、国资委、海事、公路、交警等部门配合,检查全市范围内港口,其中湛江港、霞山临港工业园区和琼州海峡北港为检查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港区起重机械伤害、危险作业、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措施落实,对有冲毁危险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实施监控等情况;严厉打击恶劣天气预防事故措施不落实、无证上岗等行为;严防有限空间作业窒息、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对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三)危险化学品: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危险作业和防雷、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恶劣天气预防事故措施不落实、违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设备设施等行为;督促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对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监控,遇台风、雷电、暴雨等突发天气,严格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

(四)非煤矿山(尾矿库、渣土堆场):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国土资源、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尾矿库和渣土堆场防范恶劣天气措施落实情况,严防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等事故;严厉打击防范恶劣天气措施不落实、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等行为

(五)渔业船舶:由海洋渔业局牵头,海事配合,深入开展渔业船舶领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防台风、防风暴潮、大雾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通信设备是否正确安装并保持有效使用状态等情况;严厉打击恶劣天气预防事故措施不落实、渔船无证作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另外,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利、电力、民航、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检查。

市安委会将于4月下旬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安全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和海洋渔业局1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对全市12个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工作以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由安委会统一组织,各地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安委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结合本地和本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充分发动镇(街)、村(居)基层力量,深入动员、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企业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创新方式,严格执法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执法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采取暗查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信息畅通认真总结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直报机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于4月21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许惠文、周羽、袁宇;3181557,3181517;传真:3310300、3181525;电子邮箱:ajjzcgh@163.com) 。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4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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