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人民政府:
近日有群众信访反映,2025年8月8日,位于赤坎区五一路世贸路段,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湛安〔2011〕24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请你区依据《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粤安监〔2017〕1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湛江市公安局《关于赤坎区五一路“8.8”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的复函》(湛公交函〔2025〕392号)内容,迅速成立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协调你区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讨论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名义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安委会报你区政府批复结案。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在60天内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在你区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