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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潮州市枫溪区“1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22-11-24 16:54:12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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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人民政府:

  11月13日,位于你市枫溪区詹厝村,一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这是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第3起较大火灾事故,问题十分突出,教训十分深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说明情况。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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