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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雷湖快线50KM+750M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时间:2019-05-06 17:28:16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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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雷湖快线50KM+750M处存在交通信号灯具老化、信号灯配时和信号灯路口东进口中间绿化带设置不合理、道路标线模糊、道路沿线树木遮挡视线,过往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超速超载,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2019年4月4日21时20分,雷湖快线麻章往雷州方向50KM+75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4月26日上午10时许,该路段再次发生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三台车不同程度损坏。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湛发〔2017〕16号)、《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7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粤府办〔2015〕55号)等文件的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雷湖快线50KM+750M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现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由市公安局和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主体,遂溪县人民政府配合协办,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市公安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业务监管职责,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并加强路面联勤监控监管,及时更新交通信号灯,持续打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落实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治信号灯路口东进口中间绿化带设置不合理、道路标线模糊、道路沿线树木遮挡视线等隐患。同时,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二十四小时监控监管,严防整改施工引发伤亡事故。

遂溪县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主动配合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协助做好整改施工期间安全保障和维稳等方面工作,并加强对沿线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违法行为。

二、完成时限

2019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请市公安局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联合遂溪县政府、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5月20日前行文将整改工作方案报湛江市安委办备案,湛江市安委办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督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市公安局、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遂溪县政府共同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联合行文向湛江市安委办申请复核,湛江市安委办将组织复核组进行复核,若复核合格,将公布该隐患销号。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没有按市安委会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的,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由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事故责任。

 

 

 

 

(此页无正文)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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