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切实抓好2016年度安全生产攻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收尾工作,湛江市安委办决定组织督查组于11月28至12月9日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
三、督查组组成督查安排
(一)第一组
张建升 督查组组长、湛江市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
局副局长
周 羽 湛江市安全监管局副支队长
负责督查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南三区、廉江市、遂溪县,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县(市、区)商量确定。
(二)第二组
郑 群 督查组组长,湛江市安全监管局科长
袁 宇 湛江市安全监管局科员
马伟明 湛江市安全监管局科员
负责督查霞山区、开发区、雷州市、吴川市、徐闻县、奋勇区,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县(市、区)商量确定。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档案方式开展,并随机对安全生产攻坚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抽查。
各地要向督查组汇报并提供书面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下阶段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联系人:郑群、周羽,联系电话:3181517,传真:3181300。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