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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18:37:21 来源: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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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南三滨海旅游示范区公共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湛安〔2016〕42号)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湛安〔2016〕43号)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督促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前阶段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梁肖斌局长担任组长,彭功稠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一科、二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设在安全监管一科,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设在安全监管二科),由彭功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湛安〔2016〕43号)的工作部署,在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更有力、更深入地推进专项行动。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项行动,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动,加大人、财、物投入,确保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一个点一个点地排查、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等级,并严格制定实施不同等级的管控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统一格式上报数据信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前阶段已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的,在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要督促企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开展排查管控工作,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等级,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12月16日前初步制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清单(8-12月份)、红色风险点危险源的整治方案以及一张图并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有关资料报监管一科,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报监管二科。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化品领域各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特殊作业等专项整治);检查督查港区专区和重点企业发现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检查督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等方面情况。

3、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督查零售企业布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检查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情况;检查零售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情况。检查批发企业建立和使用流向信息系统的情况;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4、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检查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外包工程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演练等。

5、涉氨制冷方面。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对员工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新进员工参加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完善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是否配备足够应急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留有演练图片记录。

6、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除尘设施,是否建立并执行粉尘定期清扫制度,粉尘爆炸区域是否全部采用防爆型电器;检查企业应急预案中针对粉尘涉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及演练;是否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相应增加有关检查内容。

四、时间安排

11月7日组织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的基础上,从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12月3日前将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本次大检查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真正通过检查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进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处罚;对检查发现按规定应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对确实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并存在重大隐患又无法整改的,要按规定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关闭;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15日)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同时,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对大检查工作直接负责、直接部署、直接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要结合风险点危险源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检查督查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处罚。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要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为主,注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案一档”、动态销案、形成“闭环”。

(三)强化总结提高,定期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分别于2016年12月3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22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总结、于2017年1月1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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