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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18:25:24 来源: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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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有关企业:

2016年中秋、国庆节“两节”将至,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湛江国际海洋周”系列活动也将于国庆节期间在我市举办,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将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大量增加,防范事故的压力较大。为确保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特别加强换届期间的安全生产领导,确保换届期思想不松、队伍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力量不减,防止换届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局部休眠”。

二、扎实深入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湛安〔2016〕31号)要求,落实开展专项行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整治,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风险点、危险源,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另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丙市长关于制定纸质版电子图的要求,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上报市政府。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国庆节前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交通运输方面,由于节日前后出行人员增多,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压力急剧增大,各地及交通运输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执勤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防“三超一疲劳”、醉驾、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工矿商贸方面,要继续按照《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要求,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安全安方面,要在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在节前针对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节前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大的特点,严查烟花爆竹运输、购买、储存等环节,确保安全。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严防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今年以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在建施工工地、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水库、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时刻保持清醒,进一步加强对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加强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的通知》(湛安办〔2016〕203号)要求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共同预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台风、暴雨、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预警和安全警示提示,严防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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