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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01 09:46: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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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830日,湛江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湛江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中多次提到支持湛江金融发展,为“十四五”湛江金融发展方向提供指引和支持。在《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湛江建设蓝色(海洋)金融创新试验区”,《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提出“支持湛江增强金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支持湛江建设蓝色(海洋)金融创新试验区和北部湾金融资源集聚高地,加强与广州合作对接,探索与海南自贸港建设联动,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粤西地区海洋产业、临港产业、重化工业的支持力度”等任务。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制定出台《规划》,对未来五年湛江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谋划,既是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发展定位的工作部署,也是湛江金融业在未来五年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的指导方针,有利于湛江抓住未来五年发展重要窗口期,实现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发展基础。本章节总结了湛江市金融业于“十三五”的发展成就。一是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十三五”期末湛江市金融业增加值149.02亿元,居粤东西北12市首位;二是金融组织体系持续完善,引进了多家全国性银行,农合法人银行机构改革提速,成立了一批政策性金融机构;三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有效,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向全市推广覆盖,截至2020年末全市企业贷款余额1784.04亿元,占总体贷款余额比重过半;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初具成效,湛江市陆续出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发展。五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得到优化,“粤信融”、“中小融”平台成功搭线运行,征信中心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初步构建。

  (二)发展环境。本章节主要分析了湛江市金融改革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机遇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会为湛江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模式新业态;二是国家针对湛江的发展赋予了“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大发展使命;三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湛江以“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重大使命;四是国家战略的多重叠加为湛江市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探索条件和政策支持。挑战包括以下三大方面:一是湛江市经济经济总量较小且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偏低;二是湛江市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三是湛江市缺乏国际、区域性大型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

  (三)发展定位和目标。本章节主要阐述湛江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金融指标目标值。其中,发展目标包括两部分:一是打造北部湾金融资源聚集高地,二是打造湛江成为海洋(蓝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具体发展目标值: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63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900亿元,全市保费收入达到175亿元,上市公司达到10家。

  1.金融业增加值

  从全省来看,“十四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8.4%,到2025年末金融增加值达到15000亿元,金融业占GDP比例将达到10%。从湛江来看,我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将作为广东省“沿海经济带”增长极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从而带动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我市营造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重大项目落地和实施进展较快,金融机构的引入和培育力度不断增强,也将促进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发展经验(多数城市在金融业快速发展期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在10%-20%之间),结合我市“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我市金融业增加值剔除2020年不可比因素后平均增速11.12%),为此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15%,到2025年末金融增加值达到300亿元。

  2.本外币存款余额

  从全省来看,“十四五”期间全省存款年均增速达到8.3%,到2025年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可达到400000亿元。从我市情况来看,“十三五”期间本外币存款年均增速为7.97%,近3年本外币存款年均增速为8.76%。当前我市“十三五”时期存款基数较低,再加上人口红利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将进一步打开,有利于带动全市存款增长,为此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市存款年均增速达到10%,到2025年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可达到6300亿元。

  3.本外币贷款余额

  从全省来看,“十四五”期间全省贷款年均增速9.3%,到2025年末本外币贷款可达到300000亿元。结合我市“十三五”期间贷款余额的情况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市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速为13.33%,过去3年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速为16.19%。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预计“十四五”湛江的经济快速发展将加快贷款体量的增长,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落地和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但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的到期和调整,以及相关减免政策到期,新增贷款额将逐渐下降,预测全市贷款年均增速11%,到2025年末本外币贷款可达到4900亿元。

  4.保费收入

  从全省来看,“十四五”期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速6.6%,到2025年末全省保费收入可达到8000亿元。立足我市情况分析,“十三五”期间我市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为9.26%;过去3年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为11.63%。预计“十四五”期间湛江省域副中心经济发展将促进民生领域快速发展,在“千万”人口级别的城市发展目标下,将进一步打开保险市场,预测全市“十四五”保费收入年均增速10%,到2025年末全市保费收入可达到175亿元以上。

  5.上市公司

  从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看,资本市场改革保持蹄疾步稳节奏,将加速释放资本市场红利。立足我市实际情况,抓住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要窗口期,加快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进一步健全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孵化培育体系,打造具备地方特色和富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湛江板块”。通过三年努力,到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6家以上,上市公司数量达到8家左右,实现翻两番,后备企业形成梯队上市良好态势,上市公司质量和综合实力整体提高,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为此,预测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可达到10家。

  (四)主要任务。本章节共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共计30项重点工作措施。

  第一项任务是完善湛江市金融组织体系,提出5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推动湛江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广东南粤银行,支持湛江市农商银行深耕本土,促进全市村镇银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第二,推进湛江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湛江建设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在湛江设立专业化金融子公司;第三,做大做强湛江金融分支机构,鼓励湛江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争取总部资金业务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第四,发展湛江地方金融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各类企业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稳步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水平,规范发展典当行业、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积极组建地方金融组织协会;第五,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引进和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信用征信与评级机构,支持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到湛江开展业务。

  第二项任务是健全湛江市金融市场体系,提出4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加大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湛江社会经济建设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绿色金融、海洋金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工作;第二,促湛江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持续加大企业上市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储备机制,培育发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股改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第三,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加快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积极开展保险产品创新,稳步推进全市重点区镇和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第四,提升湛江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机提供外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支持企业用足跨境金融政策提升经营效率。

  第三项任务是促进湛江市产融结合,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出6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全面布局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专营机构、事业部和特色分支机构;第二,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及其项目团队提供多样化融资贷款产品,推动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服务;第三,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持续加大涉农金融服务服务力度;第四,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投入力度,积极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相关业务;第五,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进行业务创新和风险防控;第六,探索发展航空金融,加强金融支持湛江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建设,探索创新航空金融系列产品和服务,加快引进或成立飞机融资租赁公司。

  第四项任务是打造湛江市海洋金融服务体系,提出5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完善海洋金融组织体系,支持本地法人机构成立海洋金融专营机构,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湛江设立专业化海洋金融机构,探索成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湛江建设省级水产交易和金融服务中心,以湛江海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海洋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探索对接涉海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第二,多途径拓宽海洋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涉海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船舶抵押融资业务;第三,推动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创新,探索与国内大型军工企业集团合作出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建立金融支持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平台;第四,创新现代海洋渔业信贷和保险服务模式,推广渔船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第五,加大金融支持海洋环保力度,争取并实施以沿海防风林为核心的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推动具有碳配额的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碳排放权抵押贷款业务。

  第五项任务是加强湛江市区域金融合作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提出3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推进“自贸港+金融”合作,积极争取湛江纳入广东自贸区或复制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加强与海南自贸港对接联动并共同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第二,全面深化与广州金融合作,鼓励两地金融法人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建立常态化的金融人才交流和共享机制,加大与广州航运金融、飞机船舶租、海洋金融、绿色金融等深度合作;第三,提升湛江与国际地区的金融合作水平,拓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融资渠道,探索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创新试点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企业境外放款等业务,探索举办国际海洋金融高峰论坛。

  第六项任务是实施金融招商引资加快要素在湛江集聚发展,提出3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制定出台支持政策以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汇聚于湛江;第二,探索实施“招商合伙人”计划,积极推介相关金融投资项目,引导民营企业投资于湛江;第三,深化与国内外领先金融中心城市的金融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平台与联络渠道,构建招商引资网络。

  第七项任务是加强湛江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出3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打造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金融知识普及,完善金融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机制,建设与国内外接轨的金融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第二,发挥金融智库服务功能,联合研究机构、高校力量和湛江市金融学会等智库力量为湛江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第八项任务是持续优化湛江市金融生态环境,提出5项重点工作措施。第一,利用金融科技技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信用披露和信用分类评级,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征信机构;第二,支持湛江市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推广简易诉讼程序;第三,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政府部门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第四,集中整治金融乱象中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第五,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和仲裁机制,完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机制,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统筹协调金融产业发展。定期召开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时建立市区联动的金融工作机制以明确各区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和人才激励机制。争取设立湛江金融产业发展基金,完善促进金融产业相关扶持和配套政策,完善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奖励力度。三是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抓手。争取设立湛江市金融服务中心,探索成立湛江金融新型智库为决策部署和开展金融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坚持遵循市场主导的动态调整机制。全程跟踪、定期检查和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研判金融运行情况,完善因计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环境形势而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宣传金融在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组织金融政策宣讲,扩大政策普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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