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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的意见

时间:2005-04-3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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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指导2004~2020年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
    1、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教育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优先发展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2、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总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明显。要提高我市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必须建设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高度,从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建设文化大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我市经济欠发达的实际,克服困难,排除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目标任务
    3、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4、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以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核心,以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贡献为重要使命。
    ——强化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和示范性高中建设,努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促进多元化办学。
    ——以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
    5、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社区环境学习化、教育合作国际化;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总体目标是: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基础教育,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2015年,全市巩固提高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基础教育,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中上水平。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2007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的原则,逐步推进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赤坎、霞山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城区达到85%、农村达65%;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城区达到90%、农村达到80%左右。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6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所。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占70%以上。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07年,建设9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校,11所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11个职业教育实训中心,1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力争创办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大力支持在湛普通高校加快发展,全市高等教育入学率2007年达到25%;2010年达到28%以上;2015年争取达到40%;2020年力争达到50%。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网络,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
    6、创新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立大教育观,实现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举、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树立素质教育观,实现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现代学校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开放平等。树立国际教育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7、创新办学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化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创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鼓励和支持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粤府〔2004〕4号文的规定,落实非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增加学位实行办学成本收费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各种办学体制改革试验,鼓励和支持公办名校兴办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公助、名校带动、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思路,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机构与名校联合办学。落实投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税收优惠和用地优惠政策。政府统一规划办学用地,办学用地按征用地的实际地价转让。按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创办的民办高中,可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粤机编〔2003〕124号)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其入编教师的基本工资由财政部门按公办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从民办学校收取,然后统一发放。鼓励民办学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增强民办学校融资能力,支持公办和民办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和督导评估,建立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公告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成立民办教育促进会,协同政府规范民办学校管理。
    8、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德育为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拓宽学校德育工作途径,构建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相结合的德育网络,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尽快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确保新课程的有效实施。要结合学校实际发挥学科优势,开发地方课程和课程资源,抓好校本课程教学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课堂教学新模式。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制度,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多样化。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半脱产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用灵活学制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满足求学者就业、转岗、升学准备、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满足劳务输出的岗位需要;鼓励职业技术学校与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衔接。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言;全面推进普及英语教育。
    9、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加快中小学计算机室和校园网络建设,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扶持力度,2010年全市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10、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学校、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建立覆盖广、层次多、形式活的终身教育网络。大力发展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自学考试辅导、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的教育机构,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的形成。
    四、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11、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我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适度超前发展教育,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大力发展“订单教育”,培养大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实际,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湛江办学,着力培养外向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日益广泛的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需要。
    12、促进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必须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对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城镇对农村教育的对口扶持机制,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大力发展音像教育、多媒体教育和网络远程教育,通过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协助省政府加大对雷州市、徐闻县等县(市)教育的扶持。
    13、促进教育内部协调发展。调整和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促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整合高中教育资源,普通高中集中到城区和中心镇举办,湛江市区高中教育逐步收归市教育局直接管理,提高我市高中办学层次,带动整个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为高等教育大众化提供充足的优质生源。调整职业教育结构,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初二、高二后分流教育,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序流动的机制;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衔接。促进普教与职教协调发展。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结合城镇化建设进程,逐步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全面启动规范化初中和规范化小学建设,办好镇中心校和初中,提倡规模化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五、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资队伍
    14、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采取符合我市实际的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到2010年,努力达到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高校新入职专任教师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新三级制专任教师学历结构要求。建立适应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制度,扶持各级各类教师接受继续教育,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更新专业知识,增强教育教学能力。大力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骨干和研究型教师。
    15、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各级政府的教育、人事、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核定教师编制,配足教师。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职务聘任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理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的关系,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任;改革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和岗位津贴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学校人事管理新机制。推行教育职员制度,促进教育管理人员专业化,推进校长职级改革,逐步取消学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加强教师交流工作,建立城市和县城镇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制度,鼓励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之间有序流动的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聘用优秀且身体好的退休教师担任教学科研工作。
    16、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教师法》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加快住房、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等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益,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劳动保险、带薪休假等政策。建立和完善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制度。
    六、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
    17、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体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确保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争取今年底前核定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从明年起财政预算按标准安排教育公用经费。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规定,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适当比例。
18、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负责投入。非义务教育的经费由政府、学习者和社会按比例合理分担,按照成本、质量和供求关系,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制度。采取政府贴息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非义务教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主要由市场调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学校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积极开拓金融、信贷、科技开发、教育服务及勤工俭学等途径筹措教育经费。
    19、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市、区)长负责制,确保由县(市、区)财政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完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确保中小学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的正常运转。税费改革后,省、市财政加大对经济困难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增加。对省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按照当地测算的农村教育补收支缺口占农村税费改革总收支缺口的比例以上安排教育补助资金,直接划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学校发展。
    20、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完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书杂费制度和城市困难家庭助学金制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和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助学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非营利性助学基金或设立各种奖学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子扶贫助学。关注弱势群体,解决外来务工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
21、清理和偿还教育欠债,化解教育债务风险。各县(市区)要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依法履行对农村教育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欠债,摸清债务来源和使用情况,并有计划地将偿还教育负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偿还;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改造老区学校结合起来,与改造薄弱学校和改造中小学危房校舍结合起来,采取土地置换、资产抵债等多种方式解决教育负债;各地要严格控制学校举债。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政府和自有财力进行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确需借债(包括赊工、带资建设、修缮和购置物品)的,必须事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可行性报告,经教育、财政部门调查论证同意举债的,由教育和财政部门联合向政府请示,经政府批准后学校才能实施借债行为。未经政府批准而擅自借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2、建立健全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所收取的学费、杂费、住宿费和捐资助学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返还,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抵顶财政预算内拨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的监测、评估和奖惩制度,建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导制度。 
    七、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
    23、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对当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土地使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24、加快依法治教进程。加强教育系统法律普及工作,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环境。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
    25、强化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加强督政,深化督学。加大督政力度,重点监督各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投入行为,开展教育强县(市、区)、强镇的督导工作。建立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督导制度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导制度。建立教育评估新机制,强化专业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实行管评分离。
    26、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干净干事、有教育管理能力的年轻领导干部。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校务公开制度。
    27、大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组织、宣传、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事、公安、科技、劳动保障、规划国土、建设、税务、物价、信息等职能部门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都要关心和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乐、师以从教为荣”的舆论环境。
    湛江市要选好一个县(市)、一个区,各县(市)要选好两个镇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探索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好省委、省政府的教育现代化纲要和市委、市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制定好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主题词:教育工作  现代化  纲要  贯彻  意见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局以上单
   位,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2005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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