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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时间:2018-10-09 15:10: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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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信用湛江”网站(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异议信息处理机制,我局印发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的通知》(湛发改社函〔2018〕131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 《通知》出台的背景

  在简政放权、大量削减许可审批的背景下,信用管理已被作为重要的、甚至是基础性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影响日益重大、深远。因此对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市出台了《通知》。对于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构建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 内容界定

  异议信息处理,是指信息主体就市信用平台信息采集、保存、共享、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存疑而提出申请,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信息提供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更正、反馈的过程。

  信用修复,是指信息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向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由信用平台对所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相应适当调整的过程。

  三、 办理流程

  信息主体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资料后,认定单位接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对象、申请事项的适用范围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受理。对确认正式受理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修复决定意见书;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延长作出修复决定原因要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 认定结果

  异议信息处理:获取核查结果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人,并对异议信息进行调整处理。对确认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正并协助已共享到其他平台的修正;对确认无误的信息维持原状,并解除异议标识。

  信用修复处理:收到信用修复决定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修复处理工作,移除或屏蔽相关信息,同时按照“谁上报、谁处理”的原则,协调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已上报到全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进行修复处理。

原文"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的通知":http://zjfgj.zhanjiang.gov.cn/fileserver/NewsHtml/766c86d2-e7eb-40f0-a112-49b2ef3cfc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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