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的函》(粤建城函〔2018〕2461号)、《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市制定了该方案,对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
(二)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底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长治久清。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是控源截污;二是内源治理;三是生态修复;四是活水保质。
(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二是建立并严格实施“三个一”制度;三是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四是强化运营维护。
(三)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及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四)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四是优化审批流程;五是加强信用管理;六是强化科技支撑;七是鼓励公众参与。
四、下一步要求
湛江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艰巨,文件强调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中来,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