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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8-12-26 17:31:13 来源:湛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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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及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1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试行)》(湛府〔2016〕4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该办法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予以财政补助,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原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由2015年的40家增长到2018年的190家以上,增长将近4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省排名仍然排名较后,为推动高企提质增量,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重大工业产业项目达产增效计划(2017-2020年)>等“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湛发〔2017〕10号),《湛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2017-2020年)》作为五大产业之一,明确要求“调整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适当提高补助额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科技局牵头对《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这三年的执行情况,市科技局于2018年4月草拟了《办法(修订)》并征求了法律意见,5月11日,市科技局在oa系统对有关单位发了《关于征求对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单位有市直有关部门、省驻湛单位还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共19份,收到的反馈意见都是无意见。5月14日,市科技局在湛江金科网发布了《关于对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6月29日,市科技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7月,向市法制局发审查函。9月,市法制局正式向市政府报《关于提请审议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请示》。12月,市政府第十四届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修订)》,并于当月印发实施。

  (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湛江地区注册经营,按照国家规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是指在湛江地区注册经营,按照省规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二是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于通过认定高企和省高企培育库入库的企业、符合条件但未通过的企业、以及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激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要求,从项目研发、知识产权这两个方面给予财政补助,激励企业按照高企认定要求发展壮大。

  (四)扶持政策解读

  1、《办法(修订)》第三条: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 一次性给予补助二十万元;新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十万元。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但是评审未获通过的,一次性给予补助五万元。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二十万元。

  解读:为提高企业参与申报的积极性,只要是经过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无论通过与否,均可以享受补助。其中通过高企认定或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分别补助20万、10万;经过市科技局推荐,但未通过高企认定或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的,补助5万。鼓励引进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0万元,这个不仅直接提高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也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壮大夯实基础。

  2、《办法(修订)》第四条:当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补助三万元;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限于五件每件给予补助一千元。

  解读: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反映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高企评定的最主要条件之一。主要面向的群体是当年通过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所转让的专利不限于本地,只要是企业使用该转让专利申报当年的高企认定均可以享受补助。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机会。企业可通过每年市科技局在金科网发布的通知进行资金申请。

  3、《办法(修订)》第五条:市全面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每年支持一批项目,引导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者新工艺。

  解读:国家给予高企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要切实落实到位。另外,市科技局在财政资金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中,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每年支持一批,主要面向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和第二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企,以通过高企认定为验收条件之一。

        相关链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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