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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湛江市试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答记者问

时间:2017-02-05 15:47:32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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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4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湛江市试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以下简称《标准方案》),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监管。就社会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

  问:出台《标准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明确指出:“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

  目前,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只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于2016年在湛江市区投建5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投入使用。为积极响应国家充电设施建设,我市依政策制定试行《标准方案》,并将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和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问:《标准方案》制定的充电服务费标准按充电量收取0.70元/千瓦时,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因电动汽车充电项目是新动能发展项目,在我市刚刚起步,对项目投资建设成本与电动汽车充电/辆.次等,暂时都无法测算,又因国家和我省尚未出台电动汽车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只能从实际出发制定试行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其制定试行服务费标准主要考虑了项目用地和充电设施的资金投入,借鉴东莞、云浮市的做法,参照同类城市制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费服务标准为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另根据目前我市充换电设施建设实际,暂不制定换电服务费标准。

  问:《标准方案》的出台对电动汽车发展有什么作用?

  答: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是转型发展和绿色出行的重要交通项目,有利于降低出行成本,满足多元便捷出行需求,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还有利于扩大电力需求,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等,我市应当加快推广应用,及时制定充电服务费价格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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