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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7-07-12 10:02: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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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2017-2018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紧张供应形势,确保全市电力有序供应,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我局会湛江供电局多次研究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电力运行及重点项目实际,在《2016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完善修编了《2017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明确了有序用电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7年湛江市电力有序供应,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湛江供电局主要负责我市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统筹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稳步推进。湛江供电局成立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负责有序用电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制定错峰用电计划,负责有序用电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方案》明确了有序用电的工作原则

有序用电管理要遵循有保有限的原则。以“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用户”为原则,优先保障涉及民生、居民等重要用电;同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综合电力用户对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欠费等违约电力用户电力用户要先安排限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企业和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三、《方案》明确了有序用电的相关职责:安排有序用电各项措施时,制定优先保障序列,将重要用户、重点关注用户、敏感用户、优先购电用户等列明标示,优先保障其电力供应。其中,优先购电用户包括:第一产业用电,第三产业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包括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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