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技园区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出台《湛江市科技园区扶持办法(试行)》?
在万众创新的今天,科技园区是集聚科技资源、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南方海谷”规划建设已经起步,科技园区是“南方海谷”的重要部分。支持科技园区科研和产业发展配套条件的建设,能促进科技园区提质增效,为引入科技人才、发展现代产业、实施创新驱动、打造“南方海谷”提供有力支撑。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南方海谷建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指示,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和《湛江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市科技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代拟了《湛江市科技园区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
二、《办法(试行)》的内容有哪些?
《办法(试行)》以资金补贴支持科技园区基本条件、金融体系、公共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孵化体系等各方面建设以及高水平运营团队的引进和资源集聚。所涉及的各项财政经费资金均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
三、出台《办法(试行)》经过哪些步骤和程序?
《湛江市科技园区扶持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形成征求意见稿后送市财政、规划、国土、房管、金融、人社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定。根据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意见和市法制局的审核意见,对送审稿提进行再次修订后,提交市委十届第107次常委扩大会议审定,经再次修改后交市政府审定公布。
四、《办法(试行)》的扶持方向有哪些?
1、支持科技园区基本建设
完善的基本建设是集聚人才和资源的重要条件。科技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投资压力加大。《办法(试行)》规定通过贴息补贴园区贷款投资,能有效减轻投资主体的负担,促进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建设。
2、支持科技资源集聚
科技园区是集聚科技资源、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市科技资源较为分散,且多分布于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率较低。《办法(试行)》鼓励科技园区引进科技企业总部、重点科技项目、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必要的条件和资源,可以推动科技研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提高园区科技创新水平打牢基础。
3、支持科技园区建立科技金融体系
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高风险导致融资相对较难;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往往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办法(试行)》支持科技园区引入银行设立科技支行,专门针对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又支持科技园区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投入科技企业,降低投资风险,能有效解决资金问题,实现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三链融合”。
4、支持科技园区引进高水平管理团队
先进的管理是科技园区运营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市建设 “南方海谷”的重要支柱,《办法(试行)》以连续三年支持运营经费的方式吸引国内著名运营团队管理我市科技园区,有利于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先进的运营和管理模式,激发园区发展活力,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推进“南方海谷”建设。
5、支持科技园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体系。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发展初创型科技企业的重要平台,是科技园区发展的重要推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投资大、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容易出现发展较慢的情况。在孵企业容易由于缺乏固定资产而使得企业上市和发展壮大进程受阻。《办法(试行)》提出,“通过出让方式利用工业用地或科教用地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不仅可以加快孵化器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期,提升孵化载体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而且可以促使在孵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固定资产,为孵化器内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保障。
办法(试行)》还提出支持科技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能进一步帮助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打造“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扎实推进科技产业发展。
6、支持科技园区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中小型企业受资金、条件限制,往往无法购置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服务资源。《办法(试行)》以经费补贴的方式支持园区投资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设备,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资源、设施利用率,降低企业科研成本,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7、支持科技园区建设人才公寓
人才是发展的根本,科技园区更加需要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支持园区建设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宿,是留住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