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召开
加强交通安全整治 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6月12日,市长李勇毅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汇报,传达学习《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全市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会议强调,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必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落细综合整治方案。要突出抓违法整治,加强重点路段、时段路面管控,严查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11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货车、危运车、搅拌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突出抓隐患治理,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城市快速路等关键路段隐患,全力筑牢道路安全防线。要突出抓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突出抓督办问责,建立健全事故倒查问责及隐患整改评估制度,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湛江首部以法治化手段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学习贯彻,将《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指南,转化为服务市场主体、释放发展活力的务实举措,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对照《条例》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梳理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扎实做好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涉企执法等重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切实提升办事标准与服务质效。要结合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行动,落细落实《条例》重点任务,建立动态跟踪、定期督查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市领导牟治平、何嘉旻、吴国雄、国涛、刘懿参加会议。
潘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