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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机构改革工作 为湛江现代化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时间:2024-03-29 10:16:43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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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省委批复同意《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3月28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市委书记刘红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曾进泽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李多民出席会议。

  刘红兵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是推动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增创湛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刘红兵强调,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湛江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坚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并贯穿改革全过程,健全完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着力从机构职责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要聚焦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健全党的社会工作领导体系,优化调整科技管理、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海洋、“三农”、老龄、人大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围绕构建权责清晰、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执法体系,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进一步优化镇(街)机构设置,推进赋权强镇和强镇赋权,建立与事权下放相衔接的保障机制,深化镇(街)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建设。要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着力精减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优化议事协调机构。

  刘红兵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全市各级党委要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各涉改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全市“一盘棋”推进改革。要抓好思想政治、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机构整合、职责划转、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要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曾进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统筹推进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要准确把握机构改革任务要求,聚焦重点,稳妥有序抓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要理顺优化体制机制,严密抓好转隶组建,确保职责匹配、权责统一、政令畅通、高效运转。要扛起主体责任,做好思想工作,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水明解读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

  市领导李勇毅、陈云、郑浩然、陈元、宋会勇、谢道武、何嘉旻、孔海文、国涛、关卉,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单位、市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参加会议。


  张永幸 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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