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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容许企业主动纠错 促进外贸健康发展
时间:2021-07-22 09:48:56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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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海关靠前暖心服务,组织人员上门宣传普及海关税收政策和主动披露政策,并指导我们开展自查。我们通过自查发现差错后,立即补缴了漏报的税款,避免了因违法违规遭受惩戒、造成资金和信誉的损失并影响正常经营。”近日,湛江某进口企业向湛江海关所属霞海海关稽查关员表示感谢。

  据湛江海关所属霞海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向海关主动披露其应补计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部分货值,经海关稽查部门核算后该企业补缴税款76.6万元。因其主动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了免于行政处罚、减免税款滞纳金等“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据了解,主动披露是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基础上,对照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将存在问题报告海关,海关对企业主动披露问题落实从宽处理政策的一种管理模式。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一大举措,通过发挥容错机制,给企业主动纠错的机会,对于规范企业经营,促进外贸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根据规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滞纳金,”海关稽查员介绍,“为了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制度带来的红利,海关总署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并尽可能简化申请减免程序,以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律,实现海关有效监管与企业守法便利的双赢。”

  今年以来,湛江海关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关稽查部门结合关区近年稽查案例,梳理企业易违规事项,重点对进口矿产品等企业开展主动披露政策宣讲;针对新注册企业进出口商品结构特点和易疏忽业务环节,引导企业自查自纠,上半年15家企业因主动披露免于行政处罚;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稽查”系统进一步压缩主动披露受理、审核和处置等环节时间,为企业减免滞纳金47.8万元。

  今年1—6月,该关共办结主动披露作业17个,同比增长2.4倍;涉及追补税款880万元,同比增长7.9倍。


陈彦 湛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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