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解读、归档、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
三、纳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工作事项应当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决策承办单位要积极向市司法局提供法治广东建设考核相关材料。
四、《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