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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5-15 10:09:25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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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实际,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把立法工作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确保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规则和机制,将征询专家意见作为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好用活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在立法过程中进一步拓宽和丰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按时高质量完成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压紧压实责任,整合工作资源和力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对当年拟完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保证立法质量;对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对调研论证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约束,年度内完成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或确需暂缓办理、终止办理的,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审查把关、督促评估,对重点难点项目提前介入,对进度滞后项目强化督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确保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 (3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1.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订)(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2.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1件)

  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湛江海事局起草)

  二、预备项目 (15件)

  (一)法规项目(10件)

  1.湛江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公安局组织起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2.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正)(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起草)

  3.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正)(市公安局起草)

  4.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订)(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

  5.湛江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6.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7.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应急管理局起草)

  8.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9.湛江市原水管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市水务局起草)

  10.湛江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湛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起草)

  (二)规章项目(5件)

  1.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修改)(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2.湛江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修改)(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

  3.湛江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

  4.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

  5.湛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2件)

  法规项目(2件)

  1.湛江市吴川月饼保护条例草案(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2.湛江市愚公楼菠萝保护条例草案(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备注:

  1.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出台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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