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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7-20 10:42:43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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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解读、归档、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

  三、纳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决策承办单位要积极向市司法局提供法治广东建设考核相关材料。

  四、《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湛江市市区及下辖各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湛江市

自然资源局

2

湛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2-2025)

湛江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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