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22〕2 号) 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 号)要求,现将《湛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市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加强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各县(市、区)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认领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作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pdf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