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示范引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各级各类班次教学设计重要内容,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印发《湛江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均部署法治湛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湛江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加快编制湛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高位谋划推动法治湛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年度法治政府报告,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督察组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迎检工作,充分展示了湛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法治理念、法治人文、法治元素、法治精神。
(三)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印发《湛江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雷州市委、赤坎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述法,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扎实做好权责清单事项衔接。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做好省级调整实施权责清单事项衔接工作,目前已梳理市级权责清单共7355项。建立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目前已建立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动态公布和管理。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有序推进行政职权下放。组织市直部门对委托下放县(市、区)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进行梳理,其中首批下放86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动态公布。组织县(市、区)对下放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目前已完成两批次下放事项共7700项。二是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湛江列入全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城市,建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分节点,市政府门户网站获评“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统筹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上线工作,实现企业和群众线上办事只上一张网,目前全市可网上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562项,网上可办率97.05%;压缩办事时限,精简办事材料,目前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减时间)达95.11%;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受理率100%,即办率93.59%,网上可办率99.51%。持续拓展“粤系列”平台应用,目前省事湛江服务事项959项,关联电子证照业务69种,全市实名注册人数超过670.7万人;粤商通湛江专区可办事项576项,覆盖企业注册登记、银行开户、招投标、中介超市等四大服务领域,湛江市场主体注册数32.7万户。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目前已有59个市级部门进驻市电子证照系统,已纳入市级发证清单278种,已开通发证服务260种,已签发电子证照种类194种,累计签发电子证照924.3万张;市级部门已使用电子证照事项1122项,进驻事项1247项,用证率达90%。
(三)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出台《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0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涉及细化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获得用电、获得用水用气等内容,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5个、30个工作日内,线上开办企业0.5天办结,新开办企业实现“零成本”。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签署《解决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湛江市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1件涉营商环境文件,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21年,我市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最高等级A级。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稳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立足湛江发展实际,出台实施《湛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优化营商环境、环境生态保护等立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加快制度和政策供给,有效提升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我市首次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全面铺开新型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印发《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确立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4件。加大对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全市各县(市、区)(不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共报备文件20件。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制度,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为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市委聘任5名法律顾问,市政府聘任4名专家学者、律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30家市直部门聘任78名公职律师,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创新推进司法所长担任乡镇(街道)首席法律顾问工作,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获得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肯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广建设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印发《行政执法“两平台”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建设推广的工作方案》,部署建设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推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全市执法案件办理全网络化、全信息化。全市各级执法单位全面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向基层延伸。2021年底,我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开设执法主体账号有380个,各级执法主体公示行政执法案卷数据分别是:行政检查25836宗,行政处罚19614宗,行政强制874宗,行政许可217650宗,行政征收4415宗,行政征用0宗。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通过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全市121个乡镇街道开通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账号,并全部激活使用。疫情期间,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执法需求,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在市区和县(市)分设考场以及利用办公场所适当开设专场考试相结合的模式,灵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统一考试,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1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统一考试20场次,考生3061人(其中镇街1400人),为考核合格的执法人员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湿粉统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全市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数量943宗。持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两品一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449宗。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和不合格产品“清零”行动,109家120款产品完成整改。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钢筋等建材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消除质量安全隐患。2021年全市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76宗,处罚金额1228.6万元。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减轻、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量化细化减轻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幅度,对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2种轻微违法行为,给予教育并免予处罚,实行柔性执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查办的减轻、免予处罚案件10宗。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人民调解模式。在全国首创“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模式,自2019年2月以来全市共选聘64名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打造湛江司法“枫桥经验”,中央、省、市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列入《湛江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百件重点民生项目》和《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全市各县(市、区)实现医疗、道路交通、商会、婚姻家庭、信访事项调解组织全覆盖;每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1名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室11家。两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4.36万件,调解成功4.3万件,调解成功率98.7%。我市人民调解案例《徐闻县方某与林某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是全国5宗入选案例之一。
(二)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湛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自2021年5月1日实行行政复议集中管辖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0宗,同比增长260.86%,其中受理174宗,不予受理11宗;已办结42宗,其中维持42宗,撤销20宗,驳回35宗,终止11宗,调解11宗。
(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1年以来,以平安湛江建设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全市镇街聘请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坡头区海螺工作室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徐闻“五老工作室”创建“五老五联”诉源治理等项目为抓手,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六、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2021年度湛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契税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解各自分管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1年湛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市第四届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暨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动员部署会,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突出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会,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培训会,市司法局派员到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进行讲解,等等。
(三)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和企业所需所盼的法治知识开展普法教育。组织中央驻湛单位、市政法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录制“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同行”普法广播节目,大力宣讲本地区本部门在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中的新机制新措施。在全市学校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活动,举办“民法典”进农村系列专题讲座,成功打造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泛在120多个公交候车亭、广播电视台《一分钟听法律》栏目等平台投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知识等内容,大力营造村级“两委”换届和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法治氛围,真正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承接能力不足,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尚有差距;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等。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湛江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