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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7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6-04-15 11:45: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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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

  我们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7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加强湛茂水环境联合保护工作。为加强湛茂小东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促进两地经济可持续发展,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议》,根据省《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精神,我市与茂名市环境保护部门于2015年9月联合签署了《湛江茂名两市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加强对茂湛跨界区域的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联合执法、环境质量会商、监测资源共享、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向省报告共同会签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及预警应急能力建设。湛茂小东江流域(吴川段)已于2000年初设立了吴川石碧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负责监测小东江的水质状况、变化趋势和突发水污染事件。2015年11月,省人大调研组实地调研发现,小东江的一级支流三丫江,也是一条跨地级市(湛茂)的河流,其中吴川河段已经省政府批准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粤府函〔2014〕141号文),并且一直以来,都是吴川市浅水镇数万群众的饮用水源。近年来,受上游化州市工业、养殖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排放影响,三丫江水质不断恶化,严重威胁着沿江群众的饮水安全。另一方面,201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对包括茂湛小东江在内的“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开展重点督办。三丫江是小东江的一级支流,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到小东江流域水质和整治工作成果。但是,到目前为止,三丫江湛茂交界断面仍未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无法对交界水质实施有效监控。

  为进一步加强流域应急管理工作,湛茂两市环境保护部门于2016年初联合编制了《茂名市湛江市小东江流域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计划4月底前完成报备工作。

  (三)关于建立生态补偿及约束机制。在水源地构建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理顺生态建设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关系。

  二、建议

  (一)建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完善小东江流域联防联治合作、协调、考核机制,同时建立省环境保护厅、茂名市政府和我市政府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交界断面水质及定期联席分析诊断制度。在省环境保护厅的协调下,湛茂两地共同推进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二)建议省环境保护厅在三丫江湛茂交界断面三丫桥建设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水质监控,保障下游群众饮水安全。

  (三)建议省有关部门在省“四河”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小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及约束机制。对实现达标交接的上游地市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以激励上游地市加强水源保护的积极性;对未能实现达标交接的上游地市,应收缴惩罚性治污基金并对下游地市予以补偿。

  (四)建议省加快编制新的鉴江水质保护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鉴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明确湛茂跨界河流的保护责任、跨界污染事故纠纷处置及责任追溯程序、赔付金额等,使鉴江流域(包括袂花江、小东江)水质保护,尤其是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有法可依。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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