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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03-01 17:31: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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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以应急管理综合能力评估和考核为抓手,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在提升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湛江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20113月,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部署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

  (二)制订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尽快出台《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全力以赴组织实施。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修订工作。要着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通过演练完善相关预案,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实战性。

  (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推进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

  (五)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防风、防洪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预测准确性。完善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全力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合作,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六)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尽早制订各项配套制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二、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共享机制。加强对专家的服务和保障工作,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创造条件。下半年,召开全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

  (二)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抓紧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所需的机房、会商室、光缆铺设、保密设备等工作,配合做好省政府购置给我市的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部分设备的安装工作。20116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应急平台与国家、省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2011年底前,力争实现国家、省、市、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特别是数据库共建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提高值守和信息报送水平

  (一)建立健全政府总值班室。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市、区)政府总值班室,充实人员,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值守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值守到位、通信畅通。

  (二)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值班员和各单位信息员的考评,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建立健全信息会商制度。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实战型”空中救援队伍、“实用型”水下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队伍特别是“复合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湛江市应急志愿者队伍。

  (二)加大应急资金投入。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规定,市和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监管制度,加强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设备和装备配置。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应急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资金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合理储备应急物资。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相关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设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

  (四)加快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根据全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出台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和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五、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拓宽应急管理培训途径。加大应急管理培训力度,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应急管理培训形式。依托市委党校和市应急管理专家,并通过邀请国家知名应急管理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形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上半年,市政府应急办将在我市举办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将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领导、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和应急办主任,市政府应急办部分干部参加培训。下半年,市政府应急办将在清华大学举办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将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部分领导、市应急管理专家组部分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市政府应急办部分干部参加培训。要借助政府应急管理网站,继续推广应急管理网络培训。要推进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综合能力。

  (二)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加快建设中小学应急管理教育基地。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印发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专家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到省、市政府应急办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通过接受与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应急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出台的加快全省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着力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市和每个县(市、区)2011年上半年至少建设一个应急管理示范区。

  七、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上半年,市政府争取与阳江市、茂名市召开应急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三市应急联动工作。下半年,市政府争取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海市、海南省海口市签订应急联动框架协议,召开第一次应急联席会议。

  八、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

  (一)健全考核体系。尽快出台《湛江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应急管理考核体系。

  (二)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建立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结合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各县(市、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驻湛各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驻湛各单

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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