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质量工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动名牌带动、技术标准、科技兴检三大战略,广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质量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质量基础不够牢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为主线,以国内先进水平为标杆,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市,为湛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粤西振兴发展龙头,为科学发展试点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有9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二)服务质量目标。服务业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实施服务业标准化计划,重点推进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客运服务、餐饮、旅游、商务服务、社区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等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本地区第三产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95%以上商业企业建立商品进货检验制度;95%以上商业企业贯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重点服务行业积极贯彻实施GB/T19004标准,建立有效运行的服务质量体系。
(三)工程质量目标。全市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国家鲁班奖。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率为零。
(四)环境质量目标。全市环境保护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格局,形成生态安全格局,建立循环经济社会体系,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
三、总体工作要求
(一)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结合实际,针对我市质量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问题,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尤其要抓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等关键性问题重点突破,推动质量水平大提升。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抓紧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对有量化指标的工作任务,要从横向、纵向进一步细分;对有定性要求的工作任务,要转化为具体或量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把实施本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工作内容和分工
(一)全面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升区域经济质量。
1.以提升区域经济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强县活动。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制定质量强县工作方案,明确质量强县工作目标、步骤、措施,并全面组织实施。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质量强县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制,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制(修)订。到2020年,全面建成涵盖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减排降耗的湛江先进标准体系,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总数达到250个,国家级和省级的TC/SC/WG落户在湛江的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数量达到2个和4个。(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参与)
3.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湛江企业转向品质竞争、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培育发展石化、钢铁、农海产品加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器机械等专业镇和产业集群的区域国际品牌。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典型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使地理标志保护的典型产品实现标准化种养、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培育发展种植、养殖、饲养等企业集团和产业基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名牌和“中华老字号”产品、驰名商标做强做大,着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建立健全重点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企业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推动编制和发布相关价格指数,提升我市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争取到2015年,我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数量处粤西领先地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拥有省名牌产品数达到100个以上,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
4.推动湛江外向型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区域化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四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常态与动态相结合、企业诚信与风险分析相结合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出口商品监管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鼓励和支持出口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和巩固优势产业,促进出口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档次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发展壮大,推动外贸企业争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打造国际著名品牌。(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参与)
(二)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1.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定期组织质量专家,对全市宏观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全市质量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有关行业协会参与)
2.建立和完善全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分析。(市质监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有关行业协会参与)
3.编制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状况白皮书。每半年进行一次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科学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状况的对策建议和思路措施。必要时可根据质量工作需要对重点产品和行业及时分析。报市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状况。(市质监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有关行业协会参与)
(三)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领质量管理进步。
1.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质量奖评审的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并逐步丰富质量奖的内涵,完善质量奖的形式,强化质量奖励制度的导向作用,加大资源倾斜,有组织、系统化推进全市质量管理进步,促进我市产品质量提升和整体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与)
2.健全政府质量奖励体系。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设奖模式,设立本地的质量奖,开展质量管理推进活动;鼓励产业集群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体系,推广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运营国际化。
(四)着力抓好安居畅通民生工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依法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采用合理工期,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的落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和“三旧”改造工程质量,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标准,提高房屋建筑等相关工作的节能水平。加强建筑农民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水利、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水利和交通工程质量。构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参与)
(五)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绿色文明湛江。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严格控制污染废物排放总量,使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保护我市优良的生态环境。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湛江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进步、生态环境优美、适宜居住创业的绿色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参与)
(六)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服务质量向国际化跃进。吸收借鉴国内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促使服务业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现代物流业要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广泛开展关于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等旅游市场主体的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要创新服务技能,通过实施分等定级、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医疗卫生业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和“中华老字号”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参与)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质量平安湛江。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产品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
2.加强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工作力度,建成一批优势出口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地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加大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力度,努力扩大对外注册的企业和产品数量,鼓励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质监局参与)
3.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下称“药械”)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构建符合湛江特点的药械安全准入体系。严格实施药械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应急管理等措施,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逐步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化药械监管体系。完善药械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指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确保全市药械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参与)
(八) 建设专业镇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在专业镇、产业集群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服务于专业镇、产业集群企业质量检测技术的研发,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到2012年,力争在2个专业镇(产业集群)建立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到2015年,力争在4个专业镇(产业集群)建立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市质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参与)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召开质量强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实施启动质量强市工作。各县(市、区)100%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强市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阶段(2010年12月至2014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对质量强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2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监督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