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
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从严整治车辆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和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市民出行,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文明、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大力整治市区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引导、舆论先行,着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坚持公交优先、优化结构,着力提升公交分担率。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区交通秩序,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树立粤西城镇中心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到2011年8月31日,实现两个目标:一是湛江中心城区没有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行驶和非法营运;二是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区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70%。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阮日生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植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中丙,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张荣辉,副市长陈岸明任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兵为成员,赤坎区政府、霞山区政府、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局、市安全监督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残联、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文山和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斌任常务副主任,市维稳办主任梁权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舒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奔泉和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李康荣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湛江中心城区(四至范围为北至325国道沙郭加油站和赤坎区北桥路市委路口,南至霞山区湖光路立交桥,西至黎湛铁路与赤坎区、霞山区及湛江开发区交接的所有路口,东至海滨大道东二路湛江渡口)。市区其他范围由当地区政府(管委会)牵头整治。
(二)整治内容。
1.严查无牌无证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报废车、加(改)装机动车、超期未审验的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制贩假机动车牌证、盗抢销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利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打砸党政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3.完善非机动车专用道和摩托车专用道以及各类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的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地对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分流;制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非机动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推进临时占道停车经营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建立健全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1年(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分两步进行。
(一)第一步:强力整治。时间为4个月, 2010年9月1日开始,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引导市民自觉消化处置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打击非法营运团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25日—2010年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多部门联合的“大兵团”突击执法,采取“地毯式”清理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同时组建多个交通、公安、武警联勤执法组日夜机动巡查执法,重点打击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非法上路以及非法营运,从严整治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6日—2010年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期整治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第二步:巩固提高。时间为8个月,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8月31日结束。主要任务是根据第一步的整治成效,制订下一步具体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按任务分工,全面建章立制,形成合力,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社区、单位内部的宣传橱窗、板报等资源,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大造舆论声势,宣扬先进事迹,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市民遵守和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营造“拒绝交通违章,文明参与交通”的浓烈氛围。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力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责任细化落实到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整治工作格局。
(三)公安牵头,从严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是专项行动的主力军,要联合各警种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辖区政府组织的统一整治行动,依法对娱乐场所、商场、酒店、公共停车场、修理厂、建筑工地等场所的车辆进行清查;严厉打击制贩假机动车牌证违法犯罪活动,对黑恶势力介入和操控的,从重打击;对各类无牌无证、假套牌等违法车辆,做到整治一批,减少一批,严防违法车辆再次流入社会;从严治理暴力抗法者和“钉子户”;公开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销毁一批违法车辆,增强专项行动的震慑力。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提供油料、修配等支持和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的巡查和监控,盘查可疑车辆,遏制违法车辆到加油站加油,断绝违法车辆油源;对扰乱加油站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出警处置,依法打击。
(五)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公交路网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合理规划公交站点建设,增设小型公交车行驶线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增加投入100辆LNG公交车和300辆小型公交车,增加公交运力,解决广大市民出行问题。
(六)坚持以人为本,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因执法方式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公职人员使用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被查获的,一律抄告同级监察部门,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制订维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积极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做好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特别是严防网络过度曲意炒作。对上访群众要耐心劝导,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通过社会救助、民间互助等办法,化解矛盾,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八)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所需经费,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负责贷款解决100辆LNG公交车和300辆小型公交车购置资金,市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小型公交车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原经交警部门核准并发证的312辆残疾人代步车要实行置换,置换标准及所需经费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订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加强监督,落实问责。专项行动实行领导问责制,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七、部门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制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负责整治和查扣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严厉打击利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暴力冲击打砸党政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的违法犯罪分子、恶意闹事带头分子以及黑恶势力;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设施和各种专用道路的规划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维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制订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完善公交系统及配套设施。
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负责牵头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维稳工作,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制订专项行动维稳应急工作预案;市综治办负责制订专项行动考核办法。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和媒体舆论的监督工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法制局: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专项行动依法开展。
市信访局:负责受理群众上访、信访,做好专项行动的疏导和政策教育工作;负责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化解处置工作。
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发展的规划、建设工作,完善公交首末站和站牌建设等。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整治非法营运。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市残联:负责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专项行动,做好残疾人思想工作。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做好残疾人、退伍军人和其他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落实对无牌无证车辆断油措施,加强对无牌无证车辆加油情况的监管。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联合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入我市销售市场。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主题词:交通 整顿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驻湛各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驻湛
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