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8〕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工委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关心下一代工作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永续不断的伟大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关工委“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在培养教育下一代中有着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对关工委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领导,统一部署,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关工委的建设,为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关工委工作的宗旨和主要任务
关工委工作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主动作为,“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工委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思想行为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国主义、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现代公民意识、心理健康、法制、革命传统及网络道德教育等,努力探索一条老少共学、共建、共乐、共进的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新路。
(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推进家庭、社区教育;广泛深入开展读书教育活动;建立各种教育、实践基地和普法教育平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建立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老少共建文明村(社区);建立绿色网吧等。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和谐、温馨、快乐的成长环境。
(三)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利用节假日举办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夏令营”、“培训班”等。继续开展扶贫助学工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要发动有能力、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伸出援手,关爱孤儿和弱势青少年群体,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加大关爱失足、吸毒青少年的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重拾信心、走向新生;对留守儿童及服刑人员子女进行校外辅导、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和城乡青年就业培训工作,引领广大农村和城乡青年创业就业,并走产业化经营道路,带动城乡群众致富。
(四)指导基层关工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动和鼓励“五老”人员就近就地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基层关工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关工委工作主阵地放在基层,重点放在学校、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市、县(市、区)及其直属机关关工委,要根据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关工组织和“五老”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各级关工委组织。要健全市、县(市、区)关工委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关工委组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目前县(市、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凡有条件建立关工组织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建立。
(二)发展壮大“五老”志愿者队伍。“五老”人员是我市宝贵的人才资源。目前我市“五老”队伍虽有一定规模,但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要动员更多的“五老”人员特别是刚退下来的低龄老同志就近就地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余热。
(三)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承担着关工委的主要任务和日常工作,要积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退出和进入机制,形成正常的交替制度,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安排,在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刚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退下来的德高望重、身体较好、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同志充实到关工委领导班子中。对年龄偏大或因身体欠佳、坚持工作有困难的关工委老领导,应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他们担任力所能及的职务和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将关工委工作摆上位置,明确分工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关工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关工委的工作。县(市、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单位副职领导兼任,镇(街道)的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单位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村(社区)的关工委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县(市、区)直属机关、镇(街道)党政办公室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兼任关工委办公室工作。部分人员不足的关工委办公室,可聘请适当数量的低龄老同志参与工作。党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关工组织,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二)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解决好镇级以上(含市直机关)关工委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给予镇级以上(含市直机关)关工委领导班子中的“五老”人员适当补贴。关工委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作出安排。要支持鼓励和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关工委工作,切实解决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等问题。
(此件发至乡镇)
主题词:关工委工作 意见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