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
湛江市卫生强市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2016-2025年)》(湛发〔2016〕13 号),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卫生信息化为支撑,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三医联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承载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着力建设卫生高地,打造环北部湾医疗卫生中心。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依托广东医科大学,瞄准医学前沿,抢占医疗卫生制高点,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打造成为环北部湾现代化“龙头”医院,建设成为省级高水平医院。2018年,完成总院扩容改造,开放床位2500张,建成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个),打造精准医学、转化医学及生物医学3个医学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海东新院建设(规划床位950张)。
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学科齐全、技术精湛、设备先进、管理高效的省级高水平医院。2016年,新院落成启用,开放床位2000张。2018年,建成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个)。
3.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2018年,建设成为省级高水平现代化肿瘤医院和全国农垦系统高水平“龙头”医院,建成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个)。
4.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快推进扩容提质建设,建设成为眼科、妇产科达到省级水平的特色医院,新增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16年,住院综合大楼落成启用。
5.湛江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完成湛江市妇幼保健院与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机构整合,完成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项目立项工作。2017年,新院按三级甲等标准动工建设,规划床位500张,湛江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成使用。2018年,新院落成启用。
6.组建湛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整合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皮肤病防治、精神卫生防治、艾滋病防治、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病残吸毒人员救治等机构职能,按照三级医院标准组建湛江市公共卫生医院,规划床位700张,其中精神病区500张,传染病区200张,2018年完成建设任务。
7.打造凸显中医特色、中西医全面发展的位于全省前15名的中医医院。2017年,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完成整体搬迁,开放床位1000张,内分泌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通过国家验收,建成2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新增1个)、1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新增2个);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落成启用,开放床位1000张,建成肺病科、骨伤科2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新增6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8.驻湛部队综合医院。将解放军422医院、196医院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整体规划,参与建立医联体,协助地方培养医疗卫生人才。
(二)提高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以市级为主体融资10亿元投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责贴息。重点加强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床位、装备配置建设,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住院率达90%的目标。
9.县级人民医院。扩建赤坎区人民医院、霞山区港区人民医院、遂溪县人民医院,新建坡头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雷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及门急诊综合大楼、廉江市人民医院医辅综合大楼及医技综合大楼、徐闻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迁建吴川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医院。2016年,廉江市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8年,雷州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综合医院。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分批为县(市)人民医院配齐76种医疗设备,分3年补齐设备缺口总计121种231台。2016年,配备59种149台;2017年,配备43种63台;2018年,全面完成“填平补齐”设备装备任务。
10.县级中医医院。迁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中医医院,新建雷州市中医医院奋勇新院区、徐闻县中医医院门急诊大楼。2017年,徐闻县中医医院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雷州市中医医院创建成为全省“治未病”示范单位。2018年,全市县级中医医院总计新增1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名以上市级名中医,各县(市、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11.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迁建赤坎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麻章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综合楼、雷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扩建徐闻县、坡头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坡头区、麻章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2018年,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12.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在健全县级医院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内、外、妇、儿等临床科室的二级诊疗科目,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注重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提高危重症救治能力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着力加强县域外转病例较多病种的临床科室建设。
13.实施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大力解决县级公立医院薄弱科室人才紧缺、能力不强问题,实施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导鼓励优秀人才流向县级医院。2016年完成省扶持的25个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引进院外医技人才,提高县域内重症抢救与疑难病救治能力。2017-2018年,争取省扶持100个专科特设岗位。
(三)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全市统筹10亿元左右投入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功能用房,补齐人才和装备配置短缺等短板,着力提升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4.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建设乡镇卫生院门诊用房、检验用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药房、预防保健用房、放射科用房。2016年,完成38间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建设资金由省、市、县配套资金统筹解决。2017年,全市87间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建设,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基本诊疗科目达标,能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职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重点建设一批卫生院,分步实施,成效带动,2018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群众满意卫生院的标准。
15.充实乡镇卫生院装备设备。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职能,从2016年开始分批扶持乡镇卫生院,按“五个一”标准配置设备,满足其基本服务需求。
16.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2018年,全市3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标准,业务用房规范,科目设置合理,医技人员达标,能够承担预防接种、医疗服务、家庭康复、保健服务、健康教育等服务功能。
17.实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建设。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筹集资金建设村卫生站,财政出资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原则上1个行政村建设1个公建民营村卫生站,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合并设置;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置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凡是村集体有出租房或能安排现有房屋满足村卫生站建设需求的,一律不再新建,将现有房屋直接用于村卫生站建设。2018年,完成村卫生站公建民营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强化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
18.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2018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专科、中药房和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85%的村卫生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19.进一步深化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2018年,全市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人事、财务、资产、业务和药品“五统一”。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同身份、同管理、同待遇,大幅提升医务人员福利待遇,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让基层老百姓能便捷享受到县级医院的优质服务,实现首诊在基层。探索推进城市医院与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一体化关系,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2018年,实现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全覆盖。
20.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结构,全面提高医疗单位人均福利待遇,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建立健全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2017年,在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全面推开薪酬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21.加强对口帮扶与资源整合。完善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制度,实现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全覆盖。鼓励探索城市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卫生院建立“医联体”试点。全面开展“校地合作”、“垦地合作”,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医院建立医疗集团;开展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托管一个乡镇卫生院、湛江农垦局直属农场医院与部分乡镇卫生院资源整合等试点工作。2017年,启动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原医院与遂溪县北坡镇卫生院的资源整合试点。2018年,全市建成1-2个医院集团。
22.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办医。大力引进民营资本参与社会办医,支持湛江皇家健杰医院建成湛江首家三级综合性民营医院。扶持有基础且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做优做强。鼓励民营资本开设独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2018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增加5454张,使其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30%左右。
(五)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23.加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2016年,建成湛江市公共卫生平台,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3大数据库。2018年,建成融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市卫生计生专线网络、“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等功能为一体的湛江市医疗卫生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实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湛江市级平台上线运行,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采用PPP模式建设湛江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创新智慧医疗、智慧健康服务,为全市人民提供灵活多样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面向广大城乡居民的新型增值健康产业。
(六)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4.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建设。2016年,完成湛江市120指挥系统升级扩容;2017年,组建市级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伍,完成湛江市120数据化信息指挥中心平台建设。2018年,雷州市、吴川市、廉江市、遂溪县完成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平台的建设,实现市、县急救信息多种数字技术的整体集成,提高院前急救救治率。
2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成粤西区域传染病病原学检测与公共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室。加强县级疾控中心、慢病站实验室建设,使水质检测及性病、结核病等传染病检测的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
26.加强精神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2016年,启动雷州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2017年,健全市、县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统筹做好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流行病学监测、精神卫生机构科学布局和规范管理等工作。2018年,各县(市)均建有1间公办或民营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登记在册的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凡符合有关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凡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27.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加快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2016年遂溪县启动建设,霞山区、廉江市、雷州市建成启用;2017年,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遂溪县完成建设任务,健全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出生干预,实现全市孕产妇及新生儿免费筛查全覆盖。
28.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内涵,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率达到95%以上、地中海贫血初筛率达到95%以上,重症地贫胎儿产前干预率达到8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29.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湛江模式”。建立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根据国家要求,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基金管理、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发挥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不断丰富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湛江模式”。二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2018年,争取全市医疗救助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2018年,建立完整的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和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提供经费保障,规范紧急救治标准和程序,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0.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进一步强化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申报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健全“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本(专)科学历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6年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达到1.2人,2017年达到1.5人,2018年达到2人。2018年,全市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基层人才引进补贴办法。用足用活政策,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学历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2018年,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达到卫生强市人才指标要求,每千名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医护比分别达到2.8人、3.5人和1:1.25。2016-2018年基层引进执业(助理)医师11160人,注册护士15250人(含博士4名,硕士108名,本科以上8910名)。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探索推行学科带头人特设岗位试点,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服务人口范围、业务量和病种等综合因素,规划设置特设岗位,报当地政府审定后实施,岗位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保障。2018年,实现基层医务人员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两相当”。
32.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层次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落实对村卫生站医生、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
三、保障措施
3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充分认识建设卫生强市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健康湛江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卫生强市作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34.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参与。从2016-2018年,共投入116亿元建设卫生强市。各县(市、区)财政要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卫生强县(市、区)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保障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建设资金,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建设PPP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35.加强检查评估,确保建设效果。将落实本行动方案的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同时作为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全市通报。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通过省检查验收的卫生强县(市、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