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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1-08-18 16:28: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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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确保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政民互动规范通畅,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共同保障。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同心协力,充分发挥各自网站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准确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的质量,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一站式政府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一)网上抓取。利用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及时抓取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通过网站后台信息报送系统,及时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链接。

  (四)栏目共建。热点专题类栏目或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及时维护管理本部门负责栏目的政府信息。

  (一)建立信息管理员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政府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指定1名熟悉内容保障方式和方法的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日常保障和联系工作。

  (二)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上网,确保信息安全。

  (三)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对互动性栏目,要建立网上互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和答复网上投诉、咨询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定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表的分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二)将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纳入网站评比指标体系,作为各政府网站评分依据之一。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设立“网站考评专栏”,实时公开各部门发布信息的统计排名。同时采取公众投票方式,让市民参与评估网站信息维护管理情况。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1.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政府信息维护管理的;

  2.发布不完整、不准确,甚至是虚假信息的;

  3.非客观原因造成网页无法打开的;

  4.对互动性栏目的咨询、投诉等相关内容未能及时处理的;

  5.不利于政府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计算机网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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