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9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邹婵等提出的《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的建议》(第1394号)收悉。经研究,我市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2014—2015年,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我市6796万元(不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费);另外,廉江市作为我市创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2015年11月,省下达廉江市专项奖补资金800万元。总计安排我市7596万元,其中:遂溪县1237万元,吴川市1451万元,廉江市2230万元,雷州市1250万元,徐闻县1428万元。
2.2015年,我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要求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议案》确定为议案。我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多次调研,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补助。2015—2017年,我市对所辖的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阶段性补助,其中2015年安排补助1750万元,2016年我市按照各县(市、区)自然村个数、人口数量等安排农村保洁员工资补助资金3309万元。另外,根据《湛江市县(市)治污保洁工程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湛建城〔2012〕213号)规定,对我市5个县(市)的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每个项目市级财政奖补15万元,2014—2015年,我市财政已拨付87个镇(街)垃圾转运站的专项奖励补助资金1305万元。
3.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与市级相同数额的专项经费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进行补助。
(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保障机制。
1.全面开展农村保洁。一是全面落实村庄保洁员制度,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各行政村原则上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自然村可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保洁范围配备保洁人员。二是全面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全面清理村庄和道路两旁(国道、县道、乡道)的积存垃圾,做到路边无垃圾,河流、水塘等水面无漂浮物,村容村貌和县城、圩镇环境整洁卫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
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县(市、区)城区和乡镇建成区,在2015年6月前,已经全部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村民委员会筹措等方式筹集。由于各自然村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多种方式筹措保洁费用,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欠发达地区农村要建立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支持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适时适当收取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农村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承担本村的保洁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筹资专项用于村庄保洁;鼓励乡贤捐助,争取社会捐资,支持村庄保洁和购置设施设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3.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村庄推行上门或定点定时收集农户生活垃圾,统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开展保洁、垃圾收运业务。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保洁员补贴不足。各县(市)负责中心城区、镇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的专职保洁员,对不同路段分别实施8至12小时保洁制,每月人均工资约1000-1500元不等;各自然村保洁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负责主要道路、村道、村前村后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每天清扫1-2次,每月人均工资500至1000元不等。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市各镇(街)共有保洁人员12400多人,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市2016年安排农村保洁员工资补助资金3309万元,但人均补贴与粤东及珠三角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运营资金筹措难。随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镇运转站的建成,收运处理农村垃圾已成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垃圾收运所需经费较大,一个镇(街)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营费用需120-180万元/年,省、市安排的专项运营补助资金有限。加上我市经济相对落后,县(市)、镇自身筹集的资金不足,导致部分转运站建成后无法投入正常使用,偏远乡镇将生活垃圾运至临时堆放场进行简易处理,造成二次污染。
(三)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不达标。廉江市无害化填埋场(焚烧厂)没有建成,预计2016年6月才能试运营。各县(市)的镇级垃圾转运站,大部分已经投入运营,但是还有少部分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输车辆没有配置,没有投入运营;还有一部分转运站由于运营经费不足等原因,不能做到正常运营。部分村收集点已经破损或被拆除,没有及时进行修复。
(四)长效机制不健全。虽然在清扫、收运、处理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程度有所提高,我市5个县(市)中有4个县(市)的城区实行了环卫外包(吴川市、遂溪县、雷州市、廉江市已实行,徐闻县城区还未实行),实施了保洁市场化,部分镇、村庄收运实行外包,但是保洁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县(市)没有建立健全对镇、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外包市场化工作的考核制度、奖惩措施。个别已实行了市场化外包的镇(街)由于垃圾量增大、运营资金支付不到位等原因,出现合同中断、环卫工人罢工、垃圾无人清运等情况。
三、下阶段工作
(一)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建设。目前我市仅有廉江市没有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计划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至7月底前,确保“一县一场”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一镇一站”项目常态化运营,“一村一点”项目按标准运行管理。
(二)全面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鼓励各县(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县(市)为单位或根据县域情况分片区打包,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目前,我市5个县(市)的城区,有4个县(市)的城区保洁及垃圾清运已经实行外包,遂溪县还实行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体外包。至2016年6月底,确保各县(市)的乡镇,全部完成环卫外包,实行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四、建议
建议省级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并制定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资金扶持性政策,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通过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扶持县(市)困难乡镇财政等措施,调动和激发市(县)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