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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1-08-06 15:06: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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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府办函〔2011〕142号

  印发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湛江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促进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湛府〔2004〕1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

  为加强领导,保证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负责组织领导评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

  组 长:林小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罗建君(市法制局局长)、梁新(市法制局副局长)、柯锦棠(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欧先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抽调。

  评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新同志兼任。

  二、案卷评查范围

  2010年度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评查范围。

  三、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

  每个案卷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实体、行政执法程序3部分内容评查。前两部分不符合标准的,即评为不合格案卷。对第三部分的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评查标准:

  1.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属于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符合法定职权;

  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二)行政执法实体评查标准:

  1.作出的行政处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适当;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

  3.当事人适格,符合法定条件。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评查评分标准(由市法制局另文印发)。

  四、评查方法

  市直单位的案卷评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单位先按三类案卷(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当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卷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市案卷评查组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月)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评查。2011年已对2010年的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的县(市、区),无需再进行评查。各县(市、区)案卷评查完毕,市案卷评查组再对各县(市、区)的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步骤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时间为8月4日至9月9日。

  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认真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各县(市、区)法制局牵头组织对本县(市、区)所属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9月14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将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案卷评查结果书面报市法制局(联系电话:3181524, 电子邮箱:fzj@zhanjiang.gov.cn)。

  第二阶段:检查和抽查。9月15日至9月20日,市案卷评查组对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选择10个行政执法单位,采取随机方式,分别抽取10宗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案卷与行政处罚案卷各5宗)。由评查组集中时间对案卷进行审查评分。

  9月21日至9月29日,市案卷评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10月8日至10月14日,案卷评查组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报告评查结果,并按规定程序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地区、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及时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和时限,认真开展评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为使评查工作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各地、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各单位承担法制工作职能的科(股)室具体负责案卷评查,不得让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自查案卷,不得敷衍了事,要注重实效。

  (三)注重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要梳理出本地、本单位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标准、期限。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当场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由市法制局另文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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