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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三岭山森林公园控制区林权证的通告

时间:2011-05-13 17:21: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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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保护和恢复三岭山生态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原湛江三岭山国营林场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实施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并交由湛江市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详见湛府通〔2010〕4号文)。现三岭山森林公园控制区土地回收工作已完成,为确保三岭山森林公园控制区的土地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回收土地涉及的村委会、村(组)控制区范围内的林权证持有人,须于本通告发布30日内,将原市人民政府核发的相关林权证交到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由该管理处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二、本通告发布30日后,没有交回注销的涉及回收土地的相关林权证将作自动注销处理。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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