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府办函〔202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pdf